时间:2022-10-26 05:14:07来源:法律常识
吴亦凡被刑拘的第6天,农村小伙王吉胜做梦都没有想到,吴亦凡“御用律师”朱晓磊会主动退还他律师费1万元。
8月5日,曾因建立“吴亦凡加拿大炮王”这个话题而被吴亦凡状告后,赔偿其36500元的王吉胜,终于在五年之后,收到了吴亦凡律师朱晓磊退回的律师费1万元和祝福:好好生活!
令人觉得讽刺的是,在五月份,朱晓磊还在一直逼着王吉胜还钱。
5月18日,王吉胜分两次转给朱晓磊20000元之后,个人全天消费仅有7元;
5月19日,王吉胜分三次转给朱晓磊4850元之后,个人全天消费为0元。
更令人觉得讽刺的是,五年前,王吉胜吃瓜“小G娜”和吴亦凡事件,他被吴亦凡告了之后,对方索赔22万元。
但王吉胜连去北京应诉的路费都没有,导致开庭时连被告席都是空的。
这边厢,王吉胜连写两封道歉信,苦苦哀求吴亦凡网开一面;
那边厢,吴亦凡忙着做危机公关,打造“干净男孩”的人设。
法院考虑到王吉胜的经济情况之后,最终判决王吉胜赔偿吴亦凡36500元。
可即便如此,王吉胜依旧还是拿不出来。
没想到的是,吴亦凡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这样,王吉胜在上了征信黑名单的同时,也改写了自己的人生。
当初那个乐观开朗的吃瓜少年,在21岁时身上就被打上“老赖”的标签,不明所以的父母将他赶出家门,云里雾里的亲戚朋友对他报以冷眼和嘲笑,他只得背起行囊孤独地上路了。
睡网吧、吃泡面,住桥洞、打零工,在江苏当保安稳定下来之后,他才将钱慢慢还完。
7月31日,当吴亦凡被刑拘之后,几乎坐实了“加拿大炮王”的称号。
王吉胜在网上小心翼翼地问一句:既然吴亦凡是“加拿大炮王”,那么我就不存在造谣诽谤,请问我赔的钱能否还我呢?
微弱的声音,并不会因为音量小而不被关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王吉胜的声音传到网上之后,立即引起了多方面的重视。
8月1日,知名网络大V“作者海菱”率先下场,直接向吴亦凡“御用律师”朱晓磊喊话。
一石激起千层浪,多个大V下场声援,多名法律专家表示关切。
恰巧在这时,被吴亦凡“牵连”的林俊杰和潘玮柏发律师函,范冰冰、井柏然、包贝尔和何炅先后报警。
于是,王吉胜这件事被加入到了“律师谈明星扎堆发律师函”的这个热搜话题中一并讨论。
这样一来,就引起了更多人的关注。
8月4日,人民日报旗下新媒体“踏浪青年”发声——是谁把流量明星捧成了“必胜客”?
开篇聊的便是,吴亦凡事件对王吉胜造成的“次生伤害”。
眼看舆论的声音一浪比一浪高,8月4日下午17点23分,朱晓磊在人民日报发声之后,迅速向王吉胜退回了1万元律师费。
此时的王吉胜,看着零钱里的10001.23元余额,五味杂陈。
一夜之后,8月5日9点13分,王吉胜发文向关心他的人们汇报了这一消息。
只是,金钱损失了可以补回来,时间呢?青春呢?尊严呢?
朱晓磊是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及主任,该律所的职业理念是“善律不讼”,发展理念是“甘心于小、着力于精、致力于强”,以演艺及体育明星、企业家、影视、文化、传媒公司等为主要服务对象,它成立于2015年5月4日,但却在短短的几年之内,强势成长为全国知名的“明星事务所”。
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它为明星们打过的官司不胜枚举:范冰冰、李晨、吴亦凡、欧阳娜娜、赵丽颖、钟汉良、林彦俊、蔡徐坤、杨紫、伊能静、林心如、霍建华、苗圃、董璇、林志颖、杨颖、李连杰、向华强、马苏、李易峰、刘诗诗、易祥千玺、吴磊、鹿晗、任贤齐、李湘、张馨予、柳岩、马诺、戚薇、李小璐、黄奕、邓伦、张艺兴......
更重要的是,它为这些明星大公司从无败绩,胜诉率高达100%。所以,人民日报称之为“必胜客”!
而这其中,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和朱晓磊,光为吴亦凡服务,就打赢了十余场官司;吴亦凡发出的律师函,打的官司,几乎都是和这家律所合作的。所以,人们称之为吴亦凡的“御用律师”。
圈内对此曾有“神评”:吃瓜碰上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会蜕层皮,遇见朱晓磊则会伤筋动骨。
这绝非危言耸听,我们举一个例子:2019年8月6日,有网友发表言论称“吴亦凡公开选妃”被吴亦凡告了之后,该案经星权律师事务所之手后,该网友被索赔金额高达165000元,此案的经手律师正是朱晓磊。
吃个瓜赔十多万,看似不可能的事,哪知就这么真真切切发生了呢?
明星屡屡被抹黑造谣的事,屡有发生。
艺人们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支持。
但为明星艺人打官司的律所,应该做到最起码的风险防控。
拿吴亦凡事件来说,倘若不是吴亦凡妈妈主动报案,最终揪出一个吃两头的“第三者”,让名誉权官司升级为刑事案件。都美竹会赢吗?
不信?你往前去看看那些明星打过的名誉权官司,有几个输过。
律所给明星打名誉权官司,最终却毁掉了自己的名誉,这是何等讽刺!
这几日,受吴亦凡“牵连”的明星们不再发律师函,而是选择直接报警,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法律服务行业是要讲究公信力的,当明星仰仗着资本、名气和流量,一味“进攻”,忽视“防守”,专门去告与自己实力不匹配、不对等的网友,那么就会损害几代法律人为“名誉权”做出的不懈努力。
妄图通过“巨额索赔”和“全网道歉”,来堵住批评的声音,来扫清自己圈钱的路障,最终会亲手将自己埋葬。
更令人遗憾的是,明星在这个过程中,还会将自己的粉丝连累。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2019年关于34起明星起诉网友案的统计,其中被告群体高达70%以上都是粉丝,或是自家的,或是对家的。
这些粉丝为了维护自家偶像无所不用其极,拉踩嘲讽竞争对手,甚至不惜造谣抹黑。反之亦然。
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你举报我,我举报你;你告我,我告你,将娱乐圈搅合得乌烟瘴气。
事实上,明星作为公众人物,有人喜欢,肯定有人不喜欢;有人给正面评价,肯定也会有人给负面评价。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理批评的网友,理应对照舆论监督豁免原则,以及公共利益优先原则。”
但现在呢?名誉权成为明星吓退网友的利器,律师函的威慑力一再降低。
这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
我们支持明星合理、合法维权,但我们也请为明星服务的律所做好风险防范。
表面上看吴亦凡伤害的是都美竹、前女友、粉丝,以及王吉胜和他告过的网友,实际上伤害的是人们对明星艺人的信任、对娱乐行业的信任,甚至对司法的信任。
吴亦凡被刑拘,彰显出了我们对公平正义的共识,我们对打击不良现象的信心和决心。
希望这件事能够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思考,也希望娱乐圈经过此事之后,重新构建自己的行业生态。
同时,也祝愿王吉胜好好生活。
——你我皆要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