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供电所长因查处窃电在办公室被刺身亡,养殖户一审判死刑

时间:2022-11-10 22:43:40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7月14日,刘军在他供电所的办公室里被人刺伤,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凶手是当地因窃电被查处的渔业养殖户罗传坤。

11月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上获悉,该院不久前对杀害刘军的凶手罗传坤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罗传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罗传坤认罪,但称其事出有因,罪不至死。目前,罗传坤已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2年3月3日,刘军被评为“感动重庆十大人物”,重庆华龙网在报道中提到:“在处理窃电违法事件中,刘军与窃电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遭受不法侵害,因公殉职。”

渔业养殖户窃电,供电所长带队抓现行

据重庆市第三人民法庭审理查明:2019年6月18日,罗传坤承包重庆市涪陵区江北街道高家村大塘湾鱼塘,从事渔业养殖。同年8月8日,罗传坤与涪陵电力公司签订《低压供电用电合同》。

刘军遇害,与其2021年7月5日带队对该鱼塘突击检查有关。

珍溪供电所两名职工向法庭介绍:2021年6月20日左右,电力公司发布线损过高区域的通报,其中有他们所在的况家堡台区,他们经对比分析发现,用户罗传坤的每日电流值从2021年6月14日开始,出现了夜间三相电流同时为“0”的情况,遂将渔业养殖户罗传坤纳入重点调查对象。

7月初,该职工将该情况向刘军报告。7月5日22 时许,珍溪供电所职工在用户用电采集系统上发现罗传坤电流采集数据为“0”,立即将该情况报告给刘军,刘军随即带队到罗传坤家,发现其正通过绕越用电计量装置的方式窃电。

据判决书介绍,2021年7月5日23时左右,刘军带队发现罗传坤的鱼塘三相电表箱门开着,电表箱外三根电线通过夹子夹在电表箱里面,明显属于“绕越用电计量表”的窃电行为。

随后,刘军等人在村支书何南山的见证下,对电表箱拍照取证,并对其鱼塘和家里的电器进行登记。

判决书载明:7月6日下午,罗传坤叫上村支书何南山一起到珍溪供电所处理窃电事宜。下午快下班的时候,罗传坤和刘军商量好缴纳违约电费的数额,并在两张空白单子上签字,罗传坤表示一周后缴钱:“罗传坤窃电金额为20341.28元”。

对缴纳违约窃电费用数额不满,刀刺所长

一周以后,2021年7月14日,是罗传坤应当缴纳“违约窃电费用”的日子。下午4时许,罗传坤驾车前往珍溪供电所。

判决书载明:罗传坤驾车来到涪陵珍溪供电所处理窃电事宜。这期间,罗传坤因对违约窃电费用数额和缴纳事宜产生不满,为报复泄愤,到车内拿了一把折叠刀放进裤包来到刘军办公室,向刘军提出分期缴纳违约使用电费被拒后,即从包内拿出折叠刀,朝刘军胸部捅刺。见刘军起身反抗呼救,罗传坤继续持刀连续捅刺刘军胸腹部、头颈部20余刀。

此时,珍溪供电所职工周勇因事刚好走进刘军办公室,见到罗传坤正持刀行凶,立即提起椅子挥打,试图阻止罗传坤。罗传坤转身又去捅刺周勇,周勇用手阻挡并后退时倒地,身负重伤的刘军跑出办公室,罗传坤又追了出去。

供电所职工徐忠林这时正拿着一个塑料盒子走到一楼,听见周勇在楼上喊“杀人啦”,立即冲了上楼,见罗传坤从后用左手把刘军脖子勒住,右手持刀朝他猛刺。于是,徐忠林拿塑料盒砸向罗传坤,试图阻止其行为,罗传坤又对他乱刺,然后跑出供电所,驾车逃离。

判决书介绍,罗传坤逃跑之后,给表哥罗顺荣打电话说他“杀了珍溪供电所的所长和供电所两个人,要去公安局自首。罗传坤说是因为窃电被罚款,具体罚款金额不清楚”。村民徐兴明对法院说,罚款金额是30万(注:最终确定为12万)。

判决书称:“案发后,罗传坤拨打110电话投案,在涪陵区公安局江北派出所旧址等待民警,后被抓获”。刘军随后被送往涪陵中心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刘军系心脏破裂死亡。被害人周勇为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徐忠林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

2021年7月15日,罗传坤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4日被逮捕。2022年6月3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对罗传坤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认定其主观恶性极深,判处死刑

一审判决书载明,罗传坤承认自己窃电的行为。罗传坤称,2021年6月15日到7月6日这段时间,除了下雨天担心漏电外,其余时间他从晚上7点至次日早上7点开始窃电。理由是“养鱼没有赚到钱,他想通过窃电省一点电费”。

罗传坤说,他当时请求周勇、刘军分期缴纳违约窃电费用被拒,并认为供电所计算违约窃电费用不实,于是去车内拿出一把折叠刀,到刘军办公室再次要求分期缴纳费用,被拒后就从包里拿出折叠刀,右手持刀继续请求,仍然被拒,他就用手去按刘军的肩膀,被甩开,于是持刀刺向刘军胸部。

辩护人辩称,罗传坤窃电时间共计23天,窃电金额为1968.61元。村支书何南山称,供电所解释的处罚金额计算方式是,罚款按照所有电器24小时计算,算一年多,罚款按三倍计算。供电所要求罗传坤支付32万元罚款。后在协商中谈成16万,最终经谈成为12万。辩护人认为,这是导致该案发生的主要原因。

一审法院认为,罗传坤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罗传坤多次通过绕越用电计量装置用电的方式盗窃电力,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关于罗传坤本人和辩护人以窃电涉案金额不足2000元不构成盗窃罪、罗传坤盗窃罪是否构成自首、罗传坤持刀捅刺周勇和徐忠林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刘军对本案存在重大过错等问题,除自首行为外,其余辩护意见均未被采纳。

一审法院表示,罗传坤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但其实施窃电行为被查处,因不满珍溪供电所的处理而产生报复杀人的想法,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虽具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判处。

2022年8月11日,重庆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传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目前,罗传坤不服一审判决,已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