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22:47:07来源:法律常识
“10余公里路程,没想到担保公司要收1.2万元拖车费。”在长沙工作的邱先生因贷款买车逾期还款,半个多月前,爱车被担保公司“扣”走,待邱先生还清当月车贷,上门提车时却被告知,要想取走车子,就得支付1.2万元的拖车费。
■记者 杨洁规
【投诉】 车是开走的,何来拖车费?
去年6月,邱先生在株洲某4S店购入了一辆售价13万元的小车,因缺乏资金,邱先生准备办理车贷,可4S店工作人员告诉他,因其未满25周岁,银行未通过这笔贷款,“朋友推荐了长沙一家贷款公司,称可以办妥。”
朋友推荐的贷款公司名叫湖南航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只是提供担保服务,担保邱先生在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广厦支行申请了一笔9.1万元的贷款。邱先生回忆说,当时公司业务员拿了一大叠材料让他签字,“说实话,我也没有具体查看合同内容,签完后合同也没给我。”
邱先生说,因为出差在外地,原本4月25日是还款日,但他逾期了15天。5月11日,该公司工作人员找到刚回到长沙的邱先生,“说我逾期没还款,要把车开走,还说钱交清后,就能取车。”可等邱先生交清当月车贷,前往公司提车时,却被告知,要支付1.2万元拖车费才能取车。
对此,邱先生觉得不合理,认为车辆是开走的,且距离10余公里路程,“何来拖车费?再说就算是拖走的,费用高达1.2万元,远远高于市场价,收费依据是什么?”此后,邱先生多次向湖南航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希望免除拖车费,但后者一直没松口。
【回应】 拖车费包括了一系列费用
湖南航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贷后部工作人员介绍,所谓的“拖车费”只是一个俗称,实际上包含了拖车期间产生的包括拖车费在内的催告费、差旅费、劳务费等一系列费用。此外,邱先生发生逾期还款行为后,该公司委托了第三方人员联系邱先生并取车。“我也很好奇,一般这种情况,是不会上门收车的。”
记者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看到,有详细条款注明:邱先生有任何一期未及时足额偿还贷款银行欠款,即视为违约,湖南航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可要求邱先生提前清偿全部剩余贷款本金,且有权对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书面、上门催收以及扣回车辆等方式主张权利,公司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支出,按照邱先生违约时贷款余额的20%计算,邱先生承诺对此不持任何异议,并自愿全部承担。
“按合同算,贷款余额还有7万多,现在收1.2万元,也就是付一个支出成本。”公司贷后部负责人何先生称,他们是在多次电话、短信通知邱先生,且沟通未果的情况下,才扣的车,至于1.2万元费用,在合同中有注明,双方签约时都已认可。此外,邱先生还要提前清偿7万多贷款本金,及扣除相应保证金。
“是否有权力扣车?”面对这一问题,何先生称,他也说不清楚,要找公司法务部门了解。
【律师】 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湖南御辩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子青介绍,近年来,因车主贷款按揭买车出现逾期还款,而导致车被扣的现象越来越多。就本案,他认为只有司法权力机关才能在法律赋予的权限内行使强制扣押权,第三方的担保公司无权扣车。而当事人邱先违反了合同约定,理应承担违约责任。
“贷款时一定要看清合同,也要履行还款义务。”律师提醒,如果对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费用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或现场报警求助。
据一名业内人士透露,担保公司或民间信贷公司业务员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关于违约责任,他们不会太过详细介绍,而相关条款,大都是有利于公司,“很多是有套路的,等着客户违约往里面钻,再赚取这个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