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8:43:29来源:法律常识
5月18日,火炬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查获一辆17宗违法未处理的小客车。车辆及车主驾驶证、行驶证已被暂扣,车主面临罚款3400元,记3分的处罚。
当天中午,火炬开发区交警在辖区开展违停整治,13时许,当执勤人员在颐岭路中智大药房门口发现一辆小车停在未设置停车位路段。进行拍照取证查处时,执勤人员发现该车存在17宗交通违法未处理,且年检至2021年12月,逾期5个月。
执勤人员对违停车辆进行拍照取证查处时,发现该车存在17宗交通违法未处理。
据车主彭某反映,他平时很少开车,并不留意车辆年检有效期。为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交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随后根据相关规定,执勤民警以“机动车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对该机动车、行驶证及驾驶证进行暂扣,待车主处理完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及年检合格后才能将车及证件取回。
据了解,该车自2020年3月2日至今,先后在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明珠路等路段存在不系安全带、违停及不路口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累计罚款3400元,记3分的处罚。
火炬开发区交警提醒,各位车主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想着只要不去年审,不去处理就可以逃避。任何时候都要遵守交通规则,如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处理,以免证件、车辆被扣耽误行程。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杨慧荣
【通讯员】钟碧伊
【作者】 杨慧荣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