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8:48:37来源:法律常识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筑牢动物防疫屏障,实现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市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制定了《2022年日照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及实施方案》,一起看看2022年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怎么防控。
一、强制免疫病种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
二、免疫要求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等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口蹄疫抗体免疫合格率常年保持在80%以上。
根据省级统一安排,2022年,我市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继续采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模养殖场全面推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程序化免疫。
三、科学选择疫苗种类
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用疫苗继续使用省级统一招标采购的强免疫苗,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实际和程序化免疫需要自行购买国家批准使用的相关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补充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
第七条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免疫、消毒、检测、隔离、净化、消灭、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承担动物防疫相关责任。
第九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一)对饲养的动物未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或者免疫技术规范实施免疫接种的;
(二)对饲养的种用、乳用动物未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开展疫病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未按照规定处理的;
(三)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主体,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自主实施疫苗免疫或购买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接种服务,并按照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确保可追溯,构筑起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坚实屏障。
日照市农业农村局
供稿:日照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
编辑: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