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0:53:34来源:法律常识
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无法要求单位支付“利息”。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按一定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加付赔偿金只能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而不是司法部门),即劳动者只能通过劳动监察大队等劳动行政部门,而无法通过劳动仲裁和起诉来要求支付加付赔偿金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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