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1:10:18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大力清除重点车辆安全隐患,
严格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强化交通安全协同共治,
有效防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风险。
现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公布如下!
逾期未报废车辆
你的机动车上榜了吗?
←获取完整名单~
逾期未检验车辆
你的机动车上榜了吗?
←获取完整名单~
请相关车辆所有人尽快办理检验、报废和注销手续。希望车辆所属相关企业和个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车辆所属人员的安全责任,迅速整改交通安全隐患,全力防范交通事故。
相关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路行驶,将被处罚款200元,根据车辆类型记1分或3分。
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 李蕾
审校 高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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