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5:13:47来源:法律常识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抢劫案。一女子因还不上数万元的外债,竟在大白天动手抢一老太太的金手镯,但没能成功抢走。公诉人综合考量,建议法庭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 3 年半,并处罚金 1 万元。
2021 年 1 月 9 日 13 点 45 分,陶某来到南京市江北新区某超市内,她趁售货老太太正在给商品称重量时,突然将对方推倒在地,拳打脚踢,想要抢走老太太手腕上的金手镯。因遭到极力反抗,一直到有别的顾客进店时,陶某都没能把金手镯抢走。
刚进来的顾客看到陶某仓皇逃出超市,又听到老太太的喊叫声,于是追了出去,但他没能追上骑着电动车逃跑的陶某,只好选择报警。当日,陶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按照陶某的亲戚、邻居、同事的描述,她有家庭、有工作,平时为人也还可以,看不出有什么异常。那么,她为何会选择在光天化日之下,动手抢一个金手镯呢?
陶某跟侦查人员供述称,她在外欠了一些债,欠款加起来共有五六万。案发当日上午,银行打电话催款,朋友也问她何时还钱,无力还款的她,在超市买东西时发现就一个老太太在看店,手上还带了个金手镯,于是动起了歹念。经鉴定,受害者胸部肋骨骨折 6 处以上,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涉案手镯价值 2 万多元。
近日,该案在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认为,陶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可以从宽、从轻处罚的情节,但是其又具有致人轻伤一级的从重处罚情节。综合考量后,公诉人做出上述量刑建议。
法庭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