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6:21:42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下午,朱先生告诉周到帮办记者,银行已经通知他,不良征信记录已被消除。接下来,银行如果确实需要他配合补办相关手续,他也愿意在合理的范围内予以配合。
朱先生那张信用额度为12000元的交通银行信用卡,当年因为资金周转问题有过逾期还款行为。朱先生告诉记者,2007年11月4日,他还清相关款项之后就销户了。后来他曾向多家银行申请贷款都被拒绝。今年9月初,他再次向其他银行申请消费贷时,又遭拒。不过,这一次银行的客服告诉他,遭拒原因是他的个人征信出了问题。
朱先生给记者提供了多段与银行通话的录音,银行都明确告知朱先生的欠款已经还清。朱先生在通话录音里也多次告诉对方,只要银行尽快消除他的不良征信记录就行了,他不需要银行给他任何赔偿或者补偿。不过,银行却需要朱先生“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朱先生手持身份证正面的照片,以及身份证背面的照片,身份证背面的照片只要把身份证放在桌面上拍就可以了;还有一份《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此外,还需要签一份“和解协议”,协议的内容是投诉人朱先生声明,就投诉举报事项,已经与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达成和解,且撤回投诉并放弃举报,不再针对上述事项重复反映,同时,也不需监管部门人民银行提供任何书面的回复。
朱先生认为银行将他最简单的诉求复杂化了,于是坚持不提供。
此前,记者通过交通银行客服电话向该行信用卡中心了解相关情况,客服仅表示既然有不良征信记录了,那就一定有欠款。朱先生告诉记者,他多次请交通银行提供欠账单,但是银行至今没有提供。
9月21日、9月22日,“周到上海”APP和《新闻晨报》先后报道此事后,交通银行及相关部门倍加重视。今天下午,银行致电朱先生,已经申请消除了他的不良征信记录。朱先生也立即作出友善的回应,表示后续如果确实需要他配合,补办相关材料,他也愿意在合理的范围内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