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6:04:04来源:法律常识
追要欠款的律师函对方不接收怎么办?在线律师咨询解答,律师函是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出具的法律文书,不是代表法院,对方是有权拒收的,但是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向法院起诉。
网友咨询:王某为了购置汽车,便向所属的公司借款两万块,可是又没有能偿还贷款,于是公司委托律师代理,并出具律师函要求王某偿还。那么王某是否可以不接受?不接受会怎么样?
律师函只是知会欠款人,说明对方已经委托法律专业人事以法律途径处理借贷之间的矛盾,欠款人可以拒签,或是可以不与对方律师会谈,但是对方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偿还借款,和欠款人收到法院传票。
如果法院传票依旧不接受时,会导致法院判决被告无法知会到庭审理,而直接判决起诉方胜诉。当然被告可以在15天内上诉,超过期限15日不上诉的,法院的判决会自动生效并开始执行。如果被告不执行的,追债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催款律师函的,应该积极对待和处理:
1. 如果实际不欠款或欠款数额不对的,应该及时向出具律师函的律师说明情况并尽可能地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供律师进行查实。
2. 应该及时和律师联系,积极还款。如果一次性还款有困难的,也可以和律师协商争取分期还款。
如果被追债人对律师函置之不理的,对方可能会向法院起诉,到时可能会产生法院诉讼费、欠款利息的损失,并且有可能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
以上就是关于追要欠款对方不接受怎么处理的解答。对方在收到律师函拒签的情况下,就说明已经送达,如果对方还不实行的,可以起诉解决。如果你还有法律上的疑问,欢迎关注 头条号:讲法讲理 私信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