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2:38:34来源:法律常识
分期付款买车,早已成为都市人的时尚,然而汽贸公司是有风险的哦。当购车人爽约,不按期付款时,汽贸公司维权的最好方式就是上法庭了。这时,如果汽贸公司既想主张违约金,还想要逾期利息,法院会告诉你——只能选一个!选哪一个更有利呢?
案情回放
赵某通过分期付款方式从太原市通豪贸易有限公司晋源分公司购得东风牌自卸车一辆。车辆交付后,截止起诉尚有余款186158元未还,通豪晋源公司将赵某诉至法院并要求其除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款总额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最终,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通豪晋源公司购车款本金返回请求,但是违约金与逾期利息不能同时主张。
2012年9月21日,赵某以分期付款方式向通豪晋源公司购买东风牌自卸货车一辆,车辆总价为29万元,首期付款8万元,余款21万元分18个月付清。通豪晋源公司在赵某车款还清之前保留车辆所有权。车辆交付后,截至2014年3月底,赵某仍欠通豪晋源公司购车款本金186158元。因赵某一直未能支付,已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故通豪晋源公司诉至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赵某给付购车款本金186158元,逾期利息46293元,违约金69439元,共计人民币301890元。
法院认为:
赵某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虽然存在迟延支付的事实,但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对违约金有明确约定,违约金与应付利息、逾期利息相比,主张违约金更能最大化地保护供车方权益。在主张违约金赔偿的同时主张利息损失赔偿,有失公平,遂判赵某一次性偿还原告太原市通豪晋源公司购车款本金186158元及违约金69439元,共计255597元。
法官点评: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在性质上都是属于对于当事人违约的一种惩罚方式,两者的性质相同,所以只能选择一个。
本报记者 郭海荣 实习生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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