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7:03:25来源:法律常识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邓琴)信用张家界官网显示,近日,湖南丰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逾期未支付工人工资”被通报处罚,罚款1万元。
图源:信用张家界官网
处罚日期2022年10月26日,张人社监罚字﹝2022﹞283-7号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8月19日,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湖南丰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张人社监令字〔2022〕283-2号),限期该公司支付代某某等3人工资16500元。逾期该单位没有支付。2022年9月26日,依法给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张人社监处告字〔2022〕283-3号),逾期该单位未进行陈述、申辩。
2022年10月14日,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给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张人社监处字〔2022〕283-4号),限期该公司支付投诉人工资,逾期该单位没有支付。2022年10月20日,依法给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张人社监罚告字〔2022〕283-6号),逾期该单位未进行陈述、申辩。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湖南丰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