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13:10:53来源:法律常识
炣燃科技2月9日讯(安琪)日前,银保监会公布新年第二张罚单,招联消费金融被罚290万元。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招联消费金融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收取平台服务费质价不符、产品定价管理不审慎、对合作商户风险管理不到位、未报告联合贷款表外风险敞口、催收行为不当、消费者权益保护审计工作不规范、消费投诉管理工作不到位。
具体来看,招联消费金融公司在相关宣传页面、营销话术中,未明确说明展示利率为日利率、月利率还是年利率,“超低利率”“0门槛申请”“全民都可借”“随借随还”“想还款可以提前还款”等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夸大、误导情况。
收费方面,招联消费金融公司2018年以来与银行、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联合贷款业务,向借款人收取贷款本金1.5%的平台服务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共收取相关费用7943.23万元。在联合贷款申请及贷后管理中,该公司未向联合贷客户提供有别于单独放贷客户的额外实质性服务。
对合作商管控方面,一是准入审核不严格,未深入分析合作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行业特点、产品和市场占有情况等。二是合作规模控制不严。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该公司对上海某公司的分期业务合作规模限额为3000万元,但2019年8月末的实际分期业务合作规模为6000万元。2019年9月27日,该公司在每日预警报告中给合作公司设置了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但第2日即将合作公司的分期业务合作规模限额从3000万元上调到7440万元。三是对风险事件预警分级不审慎。该公司在前述上海某公司状况未有明显改善的情况下,调低预警级别。
此外,招联消费金融公司存在不当催收行为。如对已明确还款日期的逾期客户胡某,仍继续拨出催收电话,对客户造成骚扰;向客户刘某工作单位拨打电话,告知其同事关于刘某的逾期信息。同时,该公司未严格执行委外催收机构品质考核制度,考核时存在未对催收公司不当行为扣分的情况。
催收行为不当已成老问题
实际上,这并非招联金融第一次被处罚。早在2020年10月,招联金融就曾接到过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公示的《关于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的通报》。通报显示,银保监会消保局在检查中发现,彼时招联金融就存在着“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对合作商管控不力”以及“催收管理不到位”四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炣燃科技发现,在今日头条、黑猫投诉等平台上,对于招联金融催收不当、利息高等问题的投诉不在少数。一位网友在今日头条上晒出了自己的借款截图显示,自己借款共逾期5笔,逾期本金为1734.56元,期缴服务费为454.95元,逾期罚息高达6093.06元,逾期总额达到了8543.75元,根据该网友的描述,逾期时间仅为3个月。这不禁让网友感叹:罚息高得离谱。
针对此次处罚,招联消费金融公开回复称,相关事项源于2020年10月银保监会发布的消保检查通报,公司高度重视监管意见,认真反思,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即立查立改,制定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并持续加强整改力度,建立消保工作长效机制。已按监管要求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此次监管检查指出的相关问题,反映出我司在初创期的发展过程中存在需要规范和提高的方面,”招联消费金融表示,“我司将深刻汲取处罚教训,严格执行监管规定,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经营发展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提升消保合规管理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便捷、优质的消费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