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上钱逾期的有没有,十多年前贷的一笔款,银行都没催收,是不是不用还了

时间:2022-11-15 14:29:20来源:法律常识

昨日有一网友留言咨询说:他2010年在当地的农信社办理了一笔货款,金额10万元,由当时老家的一个朋友担保(给了5000元的好处费),后来到期还不起,因为信用社的人老是电话和上门催收,自己烦不胜烦,就跑出来打工并把手机号码换了,目前已经过去十几年了,自己未在接到银行的催收电话或者邮件,做动车也没有受限,很多人说会被纳入老懒,但是查了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信息网,也没有被执行信息,想问下是不是时间太久,银行直接将这笔账一笔勾销,不用再还了?

银行对于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

严格意义上来说,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因此银行对于风控的把握应该是所有企业里面最完善的,现实中对于逾期的个人企业,银行经办人员一开始会调查了解逾期的原因,在根据原因进行下一步操作:

1、客户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比如疫情因素导致资金周转困难,但是个人/企业的盈利能力并没有丧失,那么银行会给予客户进行展期(延长贷款期限,展期一般不超过原期限的一半时间,比如一年期的,延长半年);或者办理借新还旧(发放一笔新的贷款用于归还旧贷款)。

2、客户已经失去盈利能力了,此时如果是担保方式的,若担保人有意,且有能力,银行会同意债务重组(由担保人作为借款主体,承接这笔贷款) ;如果担保人无意/无能力,或者这笔是抵质押担保的,没有重组的希望,此时银行会进行催收,催收期各银行不一样,从1个月到6个月的都有,在催收无果之后,银行则会进行司法起诉。

3、司法胜诉之后,如果仍然没能收回货款,银行则会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是抵质押担保的,直接拍卖抵质押物,差额部分继续执行申请人名下可溯的任何资产;如果是保证担保的,直接强制执行申请人及担保人名下一切可朔的资产。

总结

现实中没有收到催收电话或者信件很正常,因为很多人变更电话和地址之后,银行无法联系到当事人;但没有被执行信息或者征信报告已经无不良信息,则不同寻常,毕竟对于贷款业务,银行不可能轻易放弃直接核销掉,所以上述案件中的这笔货款最大可能是担保人已经帮你结清,因此银行没有找人;不过此时你的债务实际并没有消失,你与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担保人与你的债权债务关系了,你依然需要偿还担保人代偿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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