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1 17:30:05来源:法律常识
【网民资询】
另一方欠我两万元一直托着还趴着不动了,并且每一次打电话给她都不接,这钱于我来讲是要给我妈妈如今就医用的,我确实没法多次去要,连她亲人都说无论这事,现在我很气特想把她打一顿,可是我又担忧是否会被捉起来就没法照料我妈妈,请问我如果打过她犯罪吗?
【律师解答】
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要求,对非法拘禁罪恐吓威胁致人残废的,逼供或暴力行为调查取证致人残废的,凌虐被监管人致人残废的,集众“打砸抢”致人残废的,寻衅滋事致人受伤的,非法组织或逼迫别人背叛血夜导致损害的,应以故意伤害论罪。这种要求归属于拟制要求,并非留意要求。
(一)犯故意伤害,处3年以内刑期、拘留或管控。
(二)犯故意伤害,致人受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内刑期。
(三)故意伤害罪别人人体,致人死亡或以尤其残酷方式致人受伤导致比较严重残废的,处10年以上刑期、无期或死罪。
备注名称:合乎防卫过当标准的,免刑。
故意伤害的核心为一般行为主体。凡做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当然平均能组成故意伤害,在其中,已满14岁没满16周岁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有故意伤害罪致人受伤或身亡个人行为的,理应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