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8 10:25:16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7月27日,某房地产公司以4.8808亿元竞得两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在土地交付的过程中,因高压电线及地下天然气管线未完成拆改导致案涉部分土地中至今未完成实际交付,该公司也因此未缴纳后续土地出让价款。不仅影响了公司房屋建设进度,同时也致使部分居民无法办理房产证。于是该公司诉至吉铁法院,要求相关部门赔偿其违约金、返还双倍定金合计4.2亿余元。
高达4亿的行政诉讼标的引起了吉铁法院立案庭的关注,在了解基本案情后,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工作,在法院的多次协调下双方很快达成了初步调解意向,但是在协议签订时间上却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最终案件转入综合审判庭室进行审理。
承办法官收案后决定延续调解结案的思路,不断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敦促其加快上报审批速度,同时向原告公司释明原因并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最终,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决定以土地与现金冲抵的形式达成和解,原告主动申请撤诉,为这起长达两年的房地产行政协议纠纷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虽然该起案件解决的是房地产公司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纠纷,但实质上却化解了后续老百姓房证难办的基本问题,守护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下一步吉铁法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立足审判职能和社会功能,在守护人民高品质生活上持续发力,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行动,为吉林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