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8 14:09:20来源:法律常识
四川在线消息(王远明 记者 刘春华)近日,大竹县人民法院石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张某是大竹县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刘某是该小区业主。去年8月,两人因选举楼主一事发生纠纷,经当地派出所调解处理。但刘某气愤不过,于事发当晚,将在纠纷过程中录制的视频配上不当文字,上传至抖音,同时发到了近500人的业主微信群。后经派出所调解,刘某删除了该抖音视频。张某认为刘某的行为已严重侵害其名誉权,于是将刘某告上法庭。
近日,大竹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在庭审直播公开网进行了实时直播,网络观看人数近6000人次。庭审中,刘某表示当时只是气愤后的做法,没有意识到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
法审后,法庭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的辨法析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停止对张某的侵害,删除对张某侮辱的微信、抖音视频,并向张某赔礼道歉,同时在业主微信群刊发书面道歉,将录制道歉的视频在该微信群和抖音上发布,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刘某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法官提醒,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人们在网络上表达自己意愿的同时对他人权利的侵害现象也时有发生。希望广大群众不要在网络平台上发表侮辱、诽谤他人的文字、语音、视频,转发、谈论低级庸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者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内容,共同营造美好和谐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