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8 16:35:27来源:法律常识
(通讯员 王宏飞 )近日,神木市法院沙峁人民法庭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刘水霞通过法理结合、耐心沟通,打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昔日好友终握手言和。
原被告系多年好友,2022年6月,原被告就供销煤炭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原告王某通过案外人刘某、杨某的银行卡以转账方式向被告预付购煤款3000000元,用于被告向原告供应原煤,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2022年6月7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载明“原告拉运了价值1273522.2元的原煤,下欠1726477.8元,被告于2022年6月7日退还1500000元,下欠226477.8元,10日内全部还清”,被告出具欠条后迟迟未付。为讨要煤款,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在案件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刘水霞征求原被告双方意愿后组织开展调解。被告承认自己的确拖欠原告王某22万余元煤款,但由于疫情影响,经济不景气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在短时间内无法向原告偿还此款,希望原告给予一定宽限期。刘水霞了解被告真实想法后,以双方情谊关系作为切入点,对原告进行劝导。经过法官的倾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被告分期还款,两个为欠款闹得不愉快的朋友就此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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