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9 10:32:41来源:法律常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2022年11月25日,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从分案签收到系统报结案仅花了4小时。
原告李某诉被告田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原告李某诉请判令位于阎良区某小区的房屋归原告所有;被告配合其将上述房屋的产权过户登记至原告名下。该案在主审法官于当天下午14:00时分案签收后,法官助理第一时间查阅案卷材料并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双方争议焦点,梳理法律关系,查询法律法规并有针对性的对被告以电话的方式,讲解了其当初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相应条款的法律效力及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相关规定。通过以案释法,被告电话中表示愿意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义务。办案人员通过远程审判系统让当事人对调解笔录确认签字,并立即制作调解书、审批盖章、文书电子送达、系统结案一气呵成。
“法与时转则治,法与世宜则有功”。综合审判庭积极响应我院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安排,主动探索员额法官牵头办难案要案,法官助理简案调解分流,当天调解成功当下结案的模式,有效的提升了审判质效,更好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