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9 14:28:20来源:法律常识
本文关于民事诉讼法第208条,之对调解书不服,提出再审的内容。
对调解书不服,不能上诉,只能申请再审。申请事由主要在于以下两点:
1、这个调解书的出具,并不是双方当事人自愿
有一定数量的当事人,稀里糊涂就同意法院出具调解书结案了,一方或双方都不自愿,等反应过来才后悔莫及,根本对调解意味着什么不了解。调解则意味着近似于事情的彻底终结,如果对调解而进行申请再审等后期程序,启动案件的概率极难。你俩自愿,即你俩的真实意思,合意后达成调解协议(可口头),然后法院根据这个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案件结案,这叫调解结案。
2、调解协议违法
主要指的是双方将不属于任何一方的权益进行了分配,然后案外真正权利人发现后申请再审。比如张三和李四的纠纷涉及到房产,张三说把房产确权一部分给李四,但房产实际不是张三的,是王五借张三名买的,后王五发现后申请再审。还有双方虚假诉讼,法院审查漏洞,双方最后还调解结案的,这种阴招中的阴招,涉嫌违法犯罪,后王五发现后申请再审。
总之,如果启动了对调解书的再审,证明之前错得很离谱,而且法院要承担更大的审查疏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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