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知名婚姻家庭律师多少钱,业委会刚成立如何运作

时间:2022-11-22 15:26:09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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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 业委会如何成立并良序运转
  • 保姆带着孩子消失,因一纸亲子鉴定失误,真假儿子错换26年人生
  • 关于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表彰一批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在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开展考察和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研究提出了397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198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7月15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公示电话:010—12380

    举报网站:12380举报网站

    通信地址:中央组织部举报中心转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15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拟表彰对象

    (397名)

    乔 石 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徐辛庄派出所三级警长

    朱 琴(女)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处处长、政策法规处处长

    朱 郑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四支队一级主办

    孙 杨 北京市水务局水务应急中心预案管理科科长

    甄 蕾(女) 北京市海淀区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书记、二级巡视员

    罗 胤(女,壮族)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街道司法所所长

    郭华刚 北京市西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科科长

    张海龙 北京市平谷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化发展科科长

    褚 铭(女) 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街道党群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崔小军 北京市密云区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水上执法分队队长

    郭宜鹏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炳云 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宁园街派出所社区警务一队二级警长

    丁 兰(女) 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顾莉娜(女) 天津市南开区万兴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殷秀芳(女) 天津市宝坻区政府信访办公室办信科科长

    刘 爽(女,回族)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谢文凯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高擎天(女)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东分中心业务受理科副科长

    储信欢 天津市东丽区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副主任

    杨光燕(女) 河北省张家口市残疾人联合会体育部主任

    胡军红 河北省容城县容城镇党委书记

    徐志军 河北省兴隆县半壁山镇人大副主席

    刘京朋 河北省秦皇岛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二级警长,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李欣华 河北省衡水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种业管理科)科长

    孙亚坤 河北省正定县南牛乡党委书记

    许鹏飞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万庄镇党委书记

    郑长华 河北省唐山市信访局一级主任科员

    马忠文 河北省河间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赵晓亮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卫生健康监察专员

    张秀云(女) 河北省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科长

    陈莉娜(女)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赵秋生 河北省迁西县三屯营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赵 燕(女)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街道党工委书记

    柴清亮 山西省繁峙县繁城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杨荷花(女) 山西省阳泉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马爱玲(女) 山西省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申飞飞 山西省壶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鹅屋派出所所长

    刘晓娟(女) 山西省新康监狱综检科主任、三级高级警长

    崔天方 山西省晋城市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和应急指挥科科长

    牛彦岗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常青街道党工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胡全通 山西省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安全抽检科)科长

    梁朝波 山西省晋中市乡村振兴局综合科科长

    王爱林(女)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聂向荣 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哈拉合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 砚(女) 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四级调研员

    刘叶阳(蒙古族)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河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马 超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刘 安 内蒙古自治区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北部原始林区分局恩和哈达派出所教导员

    刘艳福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政法委反邪教协调科科长

    张雪梅(女,满族)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昆都仑大队大队长

    任明科 内蒙古自治区商都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立东 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张 彪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赵 玥(女) 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顺城分局前甸派出所教导员

    宋楠楠 辽宁省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四级调研员,驻康平县二牛所口镇刘家窝堡村第一书记

    李连宽 辽宁省大连市监狱狱政管理科科长、四级高级警长

    王庆年(满族) 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玉峰 辽宁省建昌县司法局牤牛营子司法所所长

    贾俊辉(满族) 辽宁省开原市庆云堡镇党委书记

    屈 欣 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

    郎旭山 辽宁省本溪市委市政府信访局驻外科二级主任科员

    杨硕硕(女)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四级调研员

    李 斌 辽宁省盘山县得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白淑洁(女,满族) 吉林省梅河口市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

    林 静(女)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站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董 伟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党委书记

    宋宣葶(女) 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委统战部港澳台侨科原科长

    薛 辉 吉林省辽源市乡村振兴局规划指导科科长

    郭 俊 吉林省委办公厅综合一处处长

    张 卓(女) 吉林省柳河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永生 吉林省珲春市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书记,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韩艳秋(女,满族)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书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王利斌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驻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检察室主任,驻龙井市老头沟镇泗水村第一书记

    贾晓亮(满族)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网络警察分局副局长、四级高级警长

    王冬松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信访局副局长

    张加泉 黑龙江省漠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李国臣 黑龙江省密山市委办公室国安室一级主任科员

    张淑霞(女) 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法院铁林人民法庭庭长

    王仲明(满族)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监督处三级调研员

    齐 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处一级主任科员

    赵 庆 黑龙江省兰西县颜河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马庆雨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运行监测协调处副处长

    庄 震 黑龙江省海林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 梅(女) 黑龙江省鹤岗市妇女联合会发展部部长

    吴 宏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处长

    李 甲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生物医药产业处处长

    任 伟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夏志松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陆家嘴治安派出所副所长

    杜 彬 上海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接访处四级主任科员

    唐怀斌 上海市救助管理站社会工作科一级主任科员

    王偲昊 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征收科(拆迁管理科)科长

    姜慧萍(女) 上海市闵行区司法局颛桥司法所所长

    李相婷(女) 上海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施 毅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处二级主任科员

    唐大林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司法局马鞍司法所所长

    任小青 江苏省无锡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副支队长

    王 颖(女) 江苏省常州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恩鹏 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

    杜开林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四级高级法官

    杨 涌 江苏省连云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

    李思雪(女)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

    朱 陈 江苏省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九监督检查室原主任

    金 怡(女) 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

    杨 君(女)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访法规科科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丁春龙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总工会主席

    姜 勇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四级调研员

    高 变(女) 江苏省新康监狱(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内科党支部书记

    何继业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工务(安监)处一级主任科员

    钱义荣 浙江省安吉县溪龙乡农业农村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黄文娟(女)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邱隘人民法庭副庭长

    朱小勤(女) 浙江省海盐县农业行政执法队种植业执法分队(海盐县植物检疫站)队长(站长)

    金亦山 浙江省永嘉县委办公室原副主任,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原局长

    金正华 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二级主任科员

    柯伟力 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副主任

    陈优林 浙江省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级主任科员

    傅忆文(女)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王耀富 浙江省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自然资源所航埠所所长

    黄科威 浙江省余姚市梁弄镇二级主任科员

    邓 晶(女) 浙江省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处处长

    金 翔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楼文嵘 浙江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副处长

    薛兆凤 安徽省马鞍山市信访局来信来访二科科长

    魏 彬 安徽省无为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洪 伟 安徽省五河县小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程卫华 安徽省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岳西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

    甘 磊 安徽省宁国市港口镇党委原委员、原副镇长

    耿 青(女)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杨 磊 安徽省蒙城县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

    王效龙 安徽省石台县小河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新疆皮山县克里阳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援疆)

    江紫霞(女) 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

    陆 恒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局)党组书记、局长(主任)

    樊邵斌 安徽省长丰县下塘镇党委书记

    翁 铖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

    邱卫华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指挥装备处执法船船长

    潘东升 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原委员,福州市政府原副市长、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长、原一级巡视员

    林慧娟(女)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社会保险中心养老失业科科长

    潘进格(女)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黄伟福 福建省安溪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武进 福建省仙游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

    曾智敏(女) 福建省武夷山市星村镇党委书记

    张田华 福建省龙岩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罗金华(女) 福建省三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康复科科长

    黄永坚 江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直属支队副支队长

    吴官文 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春涛镇党委书记

    刘 莹(女) 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检察院鳌溪检察室主任

    王 焘 江西省永新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委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谢 波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库支付中心(预算评审中心)主任

    刘洪梅(女) 江西省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

    喻宇飞 江西省分宜县委办公室四级调研员(退休)

    吴 淦 江西省浮梁县浮梁镇党委书记

    况维章 江西省宜春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企业养老科科长

    周 贲 江西省瑞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丁淑萍(女) 山东省沂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四级调研员

    陈 强 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反恐支队支队长

    林 娜(女) 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城郊法庭庭长

    亓 玢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政处二级调研员

    于伟东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寒亭街道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文香(女) 山东省烟台市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

    白拥军(回族)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四级调研员

    付 萍(女) 山东省高青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桂发 山东省德州市科协科普部部长

    庄 艳(女) 山东省滨州市红十字会赈灾救济部部长

    陈亚鹏 山东省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科科长

    江昊杰(女)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济北街道党工委委员、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张大为 山东省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服务一处四级调研员

    杜金梅(女) 山东省郯城县委组织部原常务副部长,县党性教育工作管理中心原主任

    苏营周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街道党工委书记

    肖振宇 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三级警长

    张 林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三级调研员

    王瑞霞(女)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

    张顺强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王 培 河南省漯河市公安局特殊警务支队第二特殊警务大队大队长

    张兴来 河南省范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亚丽(女) 河南省许昌市农业农村局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科科长

    李进军 河南省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新华派出所二级警长

    张世光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

    董王超 河南省罗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路杰冰(女) 河南省商丘市乡村振兴局行业社会扶贫科科长,驻睢阳区路河镇李汉楼村第一书记

    刘 粉(女)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奶业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姜 明 湖北省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处长

    郑家裕 湖北省秭归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三级调研员

    常 武 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国保大队原大队长

    何娅茜(女)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阮利红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徐 艺(女)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三级高级法官

    李 政(回族)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直属五中队原副中队长

    陈世清 湖北省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

    石海龙 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党委书记、三级调研员

    雷红兵(畲族) 湖北省利川市司法局柏杨坝司法所所长

    方向明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党委副书记

    潘 萍(女) 湖北省大冶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包汉珺 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政委

    伍奉荣 湖南省审计厅财政审计一处处长

    陶湘闽 湖南省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李 狮(回族) 湖南省桃江县司法局大栗港司法所所长

    邓海燕(女) 湖南省郴州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袁谷红(女) 湖南省湘潭县河口镇四级调研员

    罗今昔 湖南省平江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鲁开发(土家族) 湖南省永顺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 彬(白族) 湖南省桑植县澧源镇党委书记

    邹玖霖(女) 湖南省新化县曹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宏纲(土家族) 湖南省石门县太平镇党委书记

    熊英杰 湖南省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科长

    刘利玲(女,瑶族) 湖南省怀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工养老保险科三级主任科员

    张 瑜(女)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助理

    王炜炜 共青团深圳市委社区和志愿者部二级主任科员,驻河源市和平县浰源镇帮扶工作队队长

    黄静静(女) 广东省珠海市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担杆镇党委书记

    李小燕(女) 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陈丽湘(女)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党工委委员

    曹吾林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智辉 广东省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科长

    陈惠英(女) 广东省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部长

    李建昀 广东省鹤山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办公室三级警长

    林善豪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岗列街道司法所所长

    黄登魁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董志坚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党委副书记

    康 敏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所长

    钟 敏 广东省广州市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科长

    姚 涛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排水管理科科长

    李鼎新 广东省英德市黎溪镇党委原委员

    于伍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三里店派出所一级警长

    黄重运(壮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上石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韦胜难(女,壮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兰县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中心主任

    李俊玲(女,瑶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 会(女)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四级高级法官

    焦延雄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陈勇佳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李 利(女)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安全质量审批科副科长

    利远远(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贵台镇党委书记

    贾建功(苗族)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贞纯(女)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东街街道党工委书记

    陈荣泽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翁春雷(女) 海南省海口市第二看守所副所长

    陈燕华 海南省三沙市七连屿管委会一级主任科员

    黄莹莹(女,黎族)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党委书记

    王 飞 海南省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国峰 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阜龙乡党委书记

    王川兴 海南省澄迈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江 南(女) 重庆市渝中区商务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谭天平 重庆市城口县鸡鸣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郑 弦(女) 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交通物流与航空产业项目推进部一级主任科员

    陈 飞 重庆市巴南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王 毅 重庆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出租汽车处一级主任科员

    余 俊 重庆市公安局涪陵分局武陵山派出所所长

    熊 宇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梓潼街道市场监管所所长

    李少荣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管理处处长

    沈国芹 重庆市忠县乡村振兴局综合科科长

    姚茂瑜(侗族) 重庆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党建工作科科长

    周脉军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公安局禁毒缉毒支队(禁毒局)支队长(局长)

    韩 俊(羌族) 四川省黑水县维古乡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俄 德(藏族) 四川省石渠县正科乡党委书记

    张 海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刘 灿 四川省什邡市人大常委会二级调研员

    雍小凤(女)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

    郁华冰(女) 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 红(女) 四川省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科长

    梁燕辉 四川省蓬安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

    赵益元 四川省宣汉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魏 国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万古镇党委书记

    熊 兵 四川省资阳市水务局规划计划科科长

    雷 茹(女)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光垚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基础研究处处长

    张健涛 四川省简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韦 兰(女,布依族)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白马湖派出所教导员

    赵家祥 贵州省贵阳市信访局副局长

    杨 松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湾镇党委书记

    李 雪(女) 贵州省黔西市莲城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

    代 强(土家族)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蒙 斌(水族) 贵州省荔波县黎明关水族乡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杨再滔(女,苗族)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骆科生(仡佬族) 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兴让 贵州省兴义市木贾街道党工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李 刚 贵州省委网信办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子权 云南省临沧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原四级警长

    玉喃溜(女,傣族)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李春梅(女,白族) 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贺丽远(纳西族) 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五大队大队长

    柴继红(女)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和云彬(怒族) 云南省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主任

    李万彬 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三级主任科员

    杨绍兴 云南省双柏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 跃 云南省个旧市司法局鸡街司法所所长

    曹建秋(女,纳西族) 云南省丽江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太永红 云南省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一大队教导员、四级高级警长

    胡志远 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桑 珠(藏族)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哲蚌寺管委会宗教事务处处长

    宋晓婧(女)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教育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吉 巴(女,藏族) 西藏自治区仁布县德吉林镇党委副书记

    格桑旦增(门巴族) 西藏自治区错那县勒门巴民族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次旺多杰(藏族) 西藏自治区申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四级高级警长

    贾春香(女)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武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处长

    卢青锋 陕西省渭南市科学技术局农村科技服务科科长

    赵东红 陕西省延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主任

    杨 帆 陕西省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刑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

    叶朝阳 陕西省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级调研员

    胡丽萍(女) 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孔庆海(满族) 陕西省咸阳市委宣传部二级调研员

    杨 杰 陕西省公安厅九处六队队长

    杨 琦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照金镇党委书记

    张奋战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食品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四级调研员

    徐田江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战略和规划处处长

    刘子龙 陕西省安康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崔海洋 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三级主任科员

    刘锋军 甘肃省嘉峪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黄沿钧 甘肃省平凉市信访局网信科科长

    魏彦坤(女) 甘肃省庆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姜莉玲(女) 甘肃省民勤县退耕还林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豆丽娟(女)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一级法官

    常青华(女)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妇女联合会主席、四级调研员

    魏振乾 甘肃省陇西县菜子镇党委书记、三级调研员

    荆 花(女) 甘肃省玉门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张 怡 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电信网络案件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索 拉(女,藏族) 青海省玛多县政协办公室原主任

    鲁 斌(蒙古族) 青海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现场勘查科科长、警务技术四级主任

    文春莲(女,土族)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应急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秦海榛 青海省祁连县农牧综合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

    更尕扎西(藏族) 青海省囊谦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书记,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景文(土族) 青海省贵德县拉西瓦镇党委书记

    王瑞萍(女)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社区矫正局局长

    王 妮(女)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月牙湖乡党委副书记(挂职)

    刘志聪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金 刚(回族)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哈学云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公安局临河派出所所长

    伍福升(回族) 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源县新民乡党委书记

    塔依尔·米吉提(维吾尔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什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机关党委书记、四级高级警长

    努尔马提·加伊尔巴依(哈萨克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处处长

    阿不都哈力克·阿不拉(维吾尔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伊斯拉木阿瓦提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四级调研员

    丁 燕(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银河路街道四级主任科员

    热孜婉古丽·吐尔逊(女,维吾尔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河南路派出所一级警长

    开巴奴·斯提卡达木(女,塔吉克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塔什库尔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唐培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半截沟镇二级主任科员

    田雨露(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郭 翔(锡伯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皮山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蔺飞虹(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门克巴依(蒙古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达勒特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 茜(女,回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宋卫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青松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尹红玉(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红星二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所副所长

    王 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残疾人联合会四级主任科员

    陈禹玎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综合处处长

    严 曦 中央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局一级调研员

    王长松 中央编办综合局文秘处(督查室)处长

    张 瑞(回族)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三局五处一级调研员

    李 琳(女) 驻乌克兰使馆领事侨务处主任

    吕 侃 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节能和能效处原处长

    徐 鹏(女) 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警务技术三级主任

    孙宏伟 北京市公安局特勤局第七支队支队长

    杨仁德 南昌铁路公安局福州公安处福州车站派出所综合大队大队长

    申 琳(女)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综合与基层指导处处长

    张昊龙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处处长

    蔡华文 海南海事局所属三沙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

    王松鹤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防汛办公室主任

    王 瑾(女)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

    张 柏 退役军人事务部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司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管理处处长

    肖文儒 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总工程师

    焦云龙 北京市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府右街特勤站站长

    王德朋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大兴安岭支队莫尔道嘎大队七中队政治指导员

    巴特尔(蒙古族)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消防救援站站长

    罗 涛 审计署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司三处处长

    赵醴丽(女) 广州海关所属南沙海关邮轮监管科科长

    陈锡亮 江门海关统计分析处分析研究科科长

    李清华(女) 乌鲁木齐海关所属霍尔果斯海关党委书记、关长、督办

    连 池(女)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副所长

    宋成刚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中原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四级高级主办

    达·吉干(蒙古族) 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副局长,驻尼勒克县科蒙乡库热村第一书记

    山 清(女)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市中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一科科长

    崔 国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局长、四级高级主办

    苏雅拉图(蒙古族) 国家税务总局准格尔旗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丽萍(女) 国家税务总局瑞丽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四级高级主办

    郝 淼(女) 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小店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副局长

    刘红丽(女)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

    达瓦措姆(女,藏族) 国家税务总局那曲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四级高级主办

    袁 磊 国家体育总局对外联络司国际交流处处长

    陈 伟 国家统计局独山调查队队长

    申屠江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地区一司一处处长

    王 优 国务院参事室文史业务司文史业务一处四级调研员

    王敏瑶(女) 国务院研究室教科文卫研究司处长

    张文韬 中国工程院三局医药卫生学部办公室主任

    赵虎炯 浙江省岱山县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 涛(女) 山东银保监局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处副处长

    谷双魁(满族)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资质管理处处长

    韩思远 国防科工局一司一处处长

    孙 超 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红其拉甫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三队副队长

    索朗达杰(藏族)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山南边境管理支队浪卡子边境管理大队政治教导员

    何守卫 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证件研究室科长

    栾 枫(女) 国家铁路局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监管三处一级主任科员

    贾建卿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航务管理处一级调研员

    玉素甫·艾力(维吾尔族) 国家邮政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副局长

    张在贵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监察执法四处二级调研员

    凡 俊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12309检察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守途(回族) 全国妇联办公厅督办处副处长

    王 婉(女) 中国作协对外联络部(港澳台办公室)欧美处处长

    宫 飞(蒙古族)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人才工作处处长

    蔡文男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赈济救护部灾害管理处处长

    郭 将 农工党中央社会服务部经济科技法律处处长

    陈 旭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方志处处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史研究室(兵团志办公室)副主任(援疆)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

    (198个)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处(公共卫生管理处)

    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

    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台街道办事处

    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天津市河西区民政局

    天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室

    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处

    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太子城国际冰雪小镇管委会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

    河北省阜平县交通运输局

    河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河北省定州市公安局杨家庄派出所

    河北省张北县乡村振兴局

    河北省香河县安平镇党委

    山西省右玉县林业局

    山西省灵丘县红石塄乡党委

    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荫营镇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赛汉陶来苏木党委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儿童福利处

    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伊和高勒苏木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健康街道办事处

    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五台子街道办事处

    辽宁省新民市张家屯镇党委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委区政府信访局

    辽宁省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分局

    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涉税犯罪案件侦查支队

    吉林省汪清县委组织部

    吉林省长春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管理科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孤家子人民法庭

    吉林省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前进派出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协调处

    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许可分局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及农情处)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处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办事处

    上海市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街道办事处

    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

    江苏省委办公厅综合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江苏省南京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江苏省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张家港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射阳县行政审批局

    江苏省宝应县农业农村局

    浙江省桐乡市世界互联网大会承办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义乌市市场发展委员会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杭州知识产权法庭)

    浙江省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队)

    浙江省委改革办省数字化改革专班

    浙江省舟山市海上疫情防控组

    安徽省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省金寨县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东联镇人民政府

    安徽省阜阳市水利局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综合管理处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对口协作处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党工委

    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12315投诉举报处理指挥中心)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江西省修水县乡村振兴局

    江西省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经办大厅

    江西省赣州市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

    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工作专班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日照市体育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街道办事处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滕州市东郭镇党委

    山东省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河南省卢氏县乡村振兴局

    河南省南阳市教育局

    河南省开封市应急管理局

    河南省舞钢市信访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路街道办事处

    河南省委办公厅机要交通处

    湖北省谷城县五山镇党委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湖北省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湖北省大悟县妇女联合会

    湖北省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

    湖北省荆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湖南省常德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

    湖南省道县公安局陈树湘派出所

    湖南省长沙市委人才工作局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司法局东阳渡司法所

    湖南省汝城县乡村振兴局

    广东省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党工委

    广东省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

    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谷都派出所

    广东省新兴县簕竹镇人民政府

    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直属二支队

    广东省女子监狱四监区

    广东省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运政科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渠黎镇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石龙镇党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镇党委

    海南省商务厅外商投资管理处

    海南省五指山市水满乡党委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处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商圈管理办公室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促进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流合作处

    四川省白玉县麻绒乡人民政府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

    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川省泸州市应急管理局

    四川省遂宁市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大佛街道办事处

    四川省自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统筹处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卫生健康局

    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遵义会议会址派出所

    贵州省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州省长顺县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独龙江中队

    云南省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

    云南省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

    云南省腾冲市清水乡人民政府

    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班洪乡人民政府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西藏自治区浪卡子县普玛江塘乡党委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河湖管理处(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处)

    西藏自治区岗巴县岗巴镇党委

    陕西省西安市黑河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总站

    陕西省渭南市体育局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陕西省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农业农村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办事处

    甘肃省卓尼县尼巴镇人民政府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科学技术局

    甘肃省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甘肃省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长江源(可可西里)园区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可可西里管理处

    青海省德令哈市柯鲁柯镇人民政府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古城台街道办事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林业和草原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陶县布伦口乡党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文物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口岸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巴彦岱镇人民政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皮山农场司法所

    中央办公厅法规局核文处

    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理论研究一处

    中央台办宣传局(国务院台办新闻局)新闻发布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二处

    外交部政策规划司《习近平外交思想学习纲要》编写组办公室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毕业生就业处

    工业和信息化部新冠病毒疫苗生产保障工作专班供应保障调度小组(工业和信息化部疫苗供应保障组)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侦查处

    首都机场公安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东航站区派出所

    财政部预算司综合处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管理处(公路执法处)

    水利部河湖管理司河湖长制工作处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农情信息处

    商务部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安全审查处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督查室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江西省瑞金市消防救援大队

    国资委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建处

    海口海关所属三亚海关免税品监管一科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综合处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口市崇礼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南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稽查局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地区GDP核算处

    国务院港澳办法律司基本法处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气象局

    国家信访局办信司办信二处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上海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十五队

    全国政协办公厅联络局(信访局)委员视察处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第二合议庭

    民进中央参政议政部民主监督工作处

    来源:人民日报

    业委会如何成立并良序运转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制图:张芳曼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近日,一位河南读者来信讲述他们推动成立业委会的艰难历程,“折腾了大半年,最后我们彻底放弃了”。北京读者宋女士在来信中说,他们克服重重困难成立了业委会,但不到一年绝大多数的委员相继辞职,业委会无法继续履职。

    业委会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与居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明确了业主作为物业主体的相关权益。但业委会成立难、履职难仍然是困扰很多社区的老问题。

    维护社区业主合法权益仍然是业主要求成立业委会的主要动力

    在我国法律法规中,业委会是业主依法管理社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组织机构。民法典明确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委会给予指导和协助;业主大会或者业委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目前,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仍然是业主要求成立业委会的主要动力。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反映小区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的留言数不胜数:

    黑龙江哈尔滨市一位业主留言,小区院内车道两侧全停了车,没有消防通道,一旦出现火情消防车根本进不去,物业也不管;

    重庆市渝中区一位业主留言,小区物业管理极差,车库淹水、电梯故障、楼栋门损坏等安全隐患突出;

    福建福州市一居民反映,小区物业10多年不公开公共收支,业主多次要求均得不到回复,且有业主多次被困电梯无人值班处置,楼道没人打扫,垃圾无人处理,服务还不如老旧小区……

    “如果没有成立业委会,业主很难针对小区公共事务发表自己的观点。”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毕文强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有权要求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社区公共事务主要是招聘、解聘物业公司,监督物业公司服务。如果业委会缺位,就会产生大量矛盾:物业公司有管理服务小区的义务,但基本上不受业主的有效监督;业主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却很难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西安市新城区韩森寨街道咸东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苏颖认为,业委会还是物业与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之间都有可能发生各种矛盾纠纷。这时,业委会就可以起到沟通桥梁作用,努力做到事了人和,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业委会成立需要良好外部环境和业主的信任与支持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业主大多高度期待成立业委会,但成立过程却经常遭遇各种阻力。

    尚先生住在一个中部省份的省会城市。他说:“小区经常停电,尤其是用电高峰时三天两头整夜断电。物业公司还擅自改变公共区域用途,把门卫室变成了房屋租售中心。”小区业主为了维权打算成立业委会,十几位热心业主分组请全体业主签名,但物业公司知道后,使用各种手段骚扰热心业主。

    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街道新东社区党委书记牛静静表示,小区成立业委会最突出的作用就是规范物业公司的经营行为,于是有些物业公司在业委会成立过程中不配合甚至从中作梗。西安市一个小区在街道办指导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不依法参加筹备组、拒不参加业主选举大会,甚至在业委会已合法备案,集体罢免原物业、引入新的物业公司后,还不愿依法依规进行交接,对居民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当我们拿到2/3业主签字,达到法定门槛送社区审核时,社区先是称有业主投诉,签字不是本人意愿,后来又说材料丢了。就这样折腾了半年多,业主大会迟迟无法召开,最后,我们不得不放弃。”尚先生说。广东惠州、辽宁大连等地也有业主投诉当地社区为他们成立业委会处处设障。

    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成立业委会得到了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苏颖介绍,韩森寨街道区域内一个小区6年多两度筹备成立业委会均失败,后来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下,历时4个多月终于选出业委会。

    业委会受到外部压力导致成立难,而成立后履职难则多半来自业主内部问题。一方面,多数居民“不愿管事、不想管事”的心理较重,难以形成治理合力;另一方面,有的业委会委员并不能代表广大业主的利益。

    “业主群体的共识很重要。”毕文强认为,业委会顺利运作需要全体业主的信任与支持。宋女士是北京市一个社区的业主。她表示:“经过一番艰苦的努力,小区终于成立了业委会,成功解聘旧物业、选聘新物业,小区面貌明显改变。”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吸收专业人才,促进业委会良序运转

    牛静静认为,业委会委员是否秉持公心,是否具备组织带领业主自治的品德、能力、公信力和责任心,是业委会成立并良序运转的重要条件。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孙发锋建议:“应尽量将热心公益、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吸纳进业委会,为业委会提升能力水平提供人才支撑。”他提出,在业委会成立及运营过程中,“可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妥善化解利益纠纷,为业委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王瑛在上海市闵行区一个小区担任业委会主任已经5年多了。最初,街道办事处找到她,希望她作为一名党员担起领导业委会的重任。王瑛因此加入了业委会。最初也遇到不少困难,她认为要彻底改变物业服务,必须提高物业费、签约优质物业公司。小区内质疑、猜测的很多。王瑛带着业委会委员、志愿者在小区不断做说明,一家家找物业公司谈,终于找到了满意的物业公司。如今,小区面貌一新,邻里关系和谐,停车秩序井然。王瑛也得到了业主们的普遍认可。

    毕文强说:“有些做得比较好的业委会每周开一次例会,邀请物业公司经理报告一周社区情况。业主可以在会上直接反映问题,物业公司经理现场回应。这样的制度建立起来后,业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就轻松下来了。”他认为,做好小区里的公共事务需要具备一定的治理能力,可以培训业委会委员,增强他们的管理、组织、协调等自治能力。同时,还要注重培养社区居民的业主意识,“比如按时缴纳物业费。让业主们充分认识到享受物业服务就要支付相应费用”。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多个省份修改了物业管理条例,对成立业委会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就提出,没有条件成立业主大会的,可以组建过渡性质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补位,任期3年。

    宋女士所在的小区一年后因为种种原因,大多数业委会委员辞职了,业委会也就此解散。其后,由街道主导成立了物管会,居委会主任兼任物管会主任。“居委会主任力邀我加入物管会。目前物管会7位成员中有4位是业主。物管会成了监督物业管理、配合街道小区工作的重要组织,也帮助业主解决了不少难题。”宋女士说。

    毕文强表示,由基层有关部门推动成立物管会,效率较高,但从法律意义上说,物管会毕竟是临时组织,最终还是要过渡到业委会,由业主自主管理社区,“不过,过渡期也不能搞一刀切,有的小区自治土壤不成熟、思想认识不到位,仍需给他们一定的成长时间”。

    (人民网霍亚平参与采写)

    《 人民日报 》( 2021年11月08日 11 版)

    保姆带着孩子消失,因一纸亲子鉴定失误,真假儿子错换26年人生

    1996年,朱晓娟与刚找回的“盼盼”合影。

    被保姆抱走前的盼盼。

    程小平向河南省高院缴纳的1500元亲子鉴定费收据。

    河南省高院鉴定显示“盼盼”与朱晓娟具有亲子关系。

    刘金心归来后,今年6月,朱晓娟跟他拍了一张合影。A10-A11版图片/受访者供图

    26年前保姆偷走主家儿子;22年前河南高院的亲子鉴定让主家找回“儿子”;如今主家拟起诉河南高院

    2018年6月12日,朱晓娟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会面不欢而散。对方一句“养别人的孩子也是养,养自己的孩子也是养”彻底激怒她,也让朱晓娟下定决心,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1992年6月10日,朱晓娟年仅一岁的儿子盼盼,被家中保姆何小平抱走。此后三年,朱晓娟夫妇辗转寻子,在河南省兰考县警方的一次解救拐卖儿童行动中,一名外形与盼盼相似的男童引发朱晓娟注意。为确定男童身份,朱晓娟夫妇通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结果显示,被解救男童与朱晓娟夫妇“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

    命运与朱晓娟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2018年1月,何小平主动现身,并提出愿意送回带在身边的盼盼。经过重庆警方的亲子鉴定,何小平送回的男子刘金心与朱晓娟是母子关系,朱晓娟从兰考警方解救行动中抱回养了26年的“儿子”,与其“亲权关系不成立”。

    此后,河南省高院派出工作人员,对当年的错误鉴定结论致歉,但强调鉴定过程“不存在违规情形”。2018年7月5日,朱晓娟告诉新京报记者,她正在准备材料,起诉河南省高院。在朱晓娟及代理律师看来,法院开展鉴定业务时,与朱晓娟构成委托关系,应当承担因鉴定错误而引发的相应民事侵权责任。

    保姆带着孩子消失

    朱晓娟今年52岁,在重庆解放碑出生、长大。她的人生,从1992年开始,被分割为截然不同的两半:之前的26年,朱晓娟一路顺风顺水,从重庆医科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效益很好的国企医院做护士,嫁给一名军官,搬进位于解放碑的重庆警备区家属院;之后的26年,用朱晓娟的话说,则好像不断被命运“戏弄”。

    1992年6月3日,朱晓娟的丈夫程小平从附近的劳务市场,领回一个保姆。程小平经常出差,他需要一个保姆帮着朱晓娟照顾一岁零三个月的儿子盼盼。

    身份证上,瘦小的保姆名叫罗选菊,家住四川忠县,刚18岁。朱晓娟告诉新京报记者,罗选菊进门七天后带着盼盼失踪。大院的保安告诉朱晓娟,早上8点,保姆抱着孩子出门,说是出去买菜,此后再没有人影。

    26年后,回忆起这一天,朱晓娟说,自己依然能感受到那种慌乱,“心一下子全凉了。”从那天起,罗选菊再也没有回来,家里再也没有盼盼的哭声。

    程小平和朱晓娟按照罗选菊身份证上的地址,找到她老家,家里人说,罗几年前就已经离乡,去了山东宁津县。等他们赶到山东时发现,站在眼前的罗选菊,根本就不是那个小保姆。

    朱晓娟此时才意识到,“保姆从进家门时,就骗了我们。”用假身份进入朱晓娟家,带着盼盼悄然离开的保姆,从此消失在人海。而朱晓娟的寻子人生,才刚刚开始。

    朱晓娟有一文件包,里面装满各种泛黄的纸片,有剪报,有传单。那几年,朱晓娟和程小平两人放下手头的工作,专心寻找儿子。听人家说,被拐走的孩子,大多会被送到农村和山区,因此朱晓娟找到全国各地的农村报,反复刊登寻人启事。她不时会接到各种线索,并且随时出发。在盼盼被抱走后的三年间,朱晓娟去了广东、湖南、福建、云南、贵州等,走过大半个中国。

    寻找盼盼三年,朱晓娟花了20万元。当时重庆市区的房价,是每平方米一千元。一个原本生活优渥的城市家庭,到了需要靠亲朋接济的地步。

    比经济损失更大的,是精神压力。朱晓娟几年没有睡过好觉,神经严重衰弱,听到小孩哭,就会在心里一遍遍地想,盼盼被带到哪里去了,“会不会吃苦,有没有被人欺负。”

    实在受不了的时候,朱晓娟就翻出旧照。照片里的盼盼,穿着粉色的裤子,手里抓着家门钥匙,瞪着眼睛看镜头。那是部队一个宣传干事在试相机时抓拍到的,照片拍摄完三天后,盼盼就被抱走了。

    这张照片,是盼盼留给朱晓娟最后的印象,母子两人的下一次见面,要等到26年后,那时候“一切都变了”。

    突然多一个儿子认亲

    朱晓娟说,后来“面目全非”的生活,始于一通电话。

    2018年1月,朱晓娟接到重庆一家媒体的电话,对方说,一个自称“何小平”的人来向媒体求助,说自己26年前做保姆时,曾从重庆解放碑一户人家中抱走一个男婴,如今“受到一档寻亲节目感召”,想把孩子给送回去。

    电话那头问朱晓娟,是否在1992年丢失过一个男婴。

    接电话时,朱晓娟刚刚散步回家,电梯里,她有些生气,告诉对方,自己虽然丢过孩子,但是“已经找回来二十多年了”。一旁的小儿子则说,那“应该是个诈骗电话”。

    盼盼“失而复得”的故事,充满戏剧性。1995年冬天,朱晓娟夫妇贷款3万元,到河南安阳寻子未果。当地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他们,不远的兰考县刚刚解救出一批被拐儿童,对方建议两人把孩子照片发过去,让那边辨认下。

    照片寄过去不久,兰考县警方传来消息,被拐儿童中,有一个孩子的年龄长相与盼盼接近,希望朱晓娟夫妇当面辨认。

    朱晓娟和丈夫赶到开封市儿童医院,与那个“跟盼盼很像”的男童见面。

    “第一感觉就是不像。”朱晓娟对新京报记者回忆,自己隐隐觉得眼前这个孩子,并不是丢失的盼盼,但是程小平显得有些兴奋。半信半疑之下,两人决定做亲子鉴定。

    当年,能够进行亲子鉴定的机构多数直属于司法机关。法律学者刘昌松告诉新京报记者,上世纪90年代,公安、检察院、法院都下设法医鉴定机构,并且对外提供鉴定服务,直到90年代后期司法鉴定制度改革,检察院和法院的鉴定职能才剥离出来,演化为今日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仅有公安系统依旧保留独立的法医部门。

    朱晓娟选择了距离最近,具有鉴定资质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郑州留下血样后,便回到重庆等消息。

    20天后,没有等到结果的朱晓娟主动致电,对方告知,鉴定已经完成85%,但因为“实验室停电”,结果还没有做出来。又过了将近20天,朱晓娟收到河南省高院寄送的鉴定书。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鉴定书上,盖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鉴定专用章”,鉴定过程显示,通过对朱晓娟、程小平夫妇,以及被拐儿童血样进行血型和DNA指纹检验,三者的DNA图谱“符合孟德尔遗传规律”。

    据此,1996年1月15日,河南省高院作出鉴定结论,认定被拐儿童与程小平、朱晓娟,“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

    “盼盼”找到了。回到重庆那天,朱晓娟一家举行了欢迎仪式。此前的1993年,盼盼丢失的第二年,在寻子无果的情况下,朱晓娟生下第二个孩子。如今“盼盼”回家,这个家庭一下子有了两个儿子。

    来电话的女记者没有放弃,加了朱晓娟的微信后,发来几张照片。朱晓娟仔细端详照片里那个年轻男子的脸,浓眉、大眼、短鼻、圆脸,跟自己和身旁的小儿子很像。

    直觉告诉朱晓娟,照片里这个孩子,可能真的跟自己有关系。如果是这样,养了二十多年的“盼盼”又是谁?

    “真假”亲生子

    何小平准备送回来的孩子,名叫刘金心。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何小平说,自己家住四川南充,曾经在老家先后生过两个孩子,但都夭折。1992年,21岁的何小平离开南充,来到重庆以当保姆为生,并被程小平领进家门。

    按照何小平的说法,自己把盼盼抱走,是依据老家的风俗,从外面抱一个孩子回去“镇命”。就在朱晓娟从河南领回孩子的那一年,何小平生下一个女婴,盼盼的“使命完成”。

    何小平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原本打算将盼盼送回去,但是又害怕被查到后“要坐牢”,于是一直没有行动。直到近期看了电视上一档寻亲节目,加上自认为已经过了二十年的刑事诉讼期,才决心将孩子还给朱晓娟。何小平因涉嫌拐卖儿童罪,目前已被南充警方监视居住。

    2018年1月15日,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对朱晓娟和刘金心进行血样采集,1月26日,鉴定结论显示,两人“符合双亲遗传关系”。2018年1月22日,朱晓娟与养了20多年的“盼盼”进行亲子鉴定,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的结果显示,两人“亲权关系不成立”。

    刘金心才是真的盼盼,朱晓娟告诉新京报记者,在听到这个消息后,自己“脑子一下子蒙了”。

    2018年2月6日,朱晓娟和刘金心在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分局会议室第一次见面。曾几何时,为找到盼盼,朱晓娟隔三差五来到这里打听消息。刘金心的脸型和五官,几乎和朱晓娟一模一样,周围的警察惊呼,两人“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短暂的接触后,刘金心二十多年的人生轨迹,被寥寥几句话勾勒出来。何小平将他抱回南充后,长期寄养在亲戚家,自己便出门打工。刘金心从小无人问津,营养也跟不上,加之没有人教育,初中没有毕业便辍学。2017年3月,因为拿不出十万元彩礼钱,刘金心经历了一次失恋,此后开始酗酒,经常酒后摔伤,还喝到胃出血。

    与朱晓娟见面时,刘金心刚刚从广州辞职,过去的十多年,他辗转各地打工,一般呆不过几个月,经常衣食无着。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当天,刘金心买了一瓶白酒,全部喝掉,把自己灌得烂醉。

    刘金心不太会表达,在与新京报记者接触中,他只是反复说,周围的一切变化太快,自己“接受不过来”。刘金心幼时住过的大院,如今已经拆除,他曾经在原址上转来转去,试图去找到自己曾经属于重庆的记忆,但是从来没有成功。他至今仍然住在南充,偶尔会到重庆看一看朱晓娟和外婆,母子两人在一起,常常是朱晓娟大段大段地说教,刘金心低着头听。

    如今的刘金心,依然没有稳定的职业。最近半年来,接受采访、录制节目成为他的主要工作。面对镜头,他一遍一遍地讲述自己的经历。刘金心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与朱晓娟缺乏感情基础,如果要像正常母子一样相处,需要很长时间去慢慢调整。

    朱晓娟说,“好好的一个孩子,让何小平‘养废了’。”但她相信最终能与刘金心互相接受,尽管现在“完全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当年被当作亲生儿子带回来的“盼盼”,在朱晓娟的教育下读了大学,如今在外地做金融工作,生活无忧。

    “可能是技术问题”

    26年前,因为河南省高院的一纸亲子鉴定,朱晓娟从开封领回“盼盼”;26年后,重庆市公安局的又一纸亲子鉴定,送回亲生儿子刘金心。

    在朱晓娟的离奇经历引发关注后,河南省高院主动派人来到重庆,与朱晓娟面谈。朱晓娟告诉新京报记者,2018年3月底,河南省高院来了三个人,其中一人在法院负责赔偿工作。三人传达了河南省高院对于这一事件的初步处理意见:对朱晓娟表达歉意,组成专案组调查,后续情况将及时通报。

    一名参与上述会面的河南省高院干部告诉新京报记者,当时到重庆去,一是想了解朱晓娟这边的情况,另外一个就是对其情绪进行安抚。回到郑州后,河南省高院即对当年的鉴定过程进行核查。

    朱晓娟觉得,如果能够把当年的事情搞清楚,厘清责任,也算结局完满。因此在会见后,朱晓娟一度谢绝媒体采访,“不想把事情搞大。”

    一直到四月底,河南方面始终没有新的信息,也再未与朱晓娟接触。朱晓娟向新京报记者展示的聊天截图显示,河南省高院工作人员反复称,“在等领导回复。”

    距离第一次会面三个月后,2018年6月12日,河南省高院再次派出工作人员到重庆与朱晓娟接触。他们告诉朱晓娟,河南省高院可以提供部分精神赔偿,大约是5万元。

    7月5日,参与这次会面的一名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透露,经过初步调查,河南省高院当年的亲子鉴定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之所以出现结果偏差,“可能是技术问题。”

    这一次会面不欢而散。朱晓娟告诉新京报记者,对方提出,“养别人的孩子也是养,养自己的孩子也是养,现在养了二十多年的孩子,一样可以养老送终。”这样的表述,让朱晓娟觉得对方“没有诚意,也没有歉意”。

    朱晓娟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短信显示,河南省高院一名张姓工作人员称,他们“就是因为二十多年以前单位同事的过失来的,怎么会没有歉意”,并表示“鉴定结果出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过失,不是任何人故意的结果”。

    新京报记者拨打发送上述信息的电话,对方承认是河南省高院工作人员,但拒绝对信息内容置评。

    朱晓娟想看一看河南省高院对于此事的调查报告,没有获得同意。

    一个想法在朱晓娟内心萌生:起诉河南省高院。朱晓娟告诉新京报记者,之所以这样做,一是可以让河南省高院对当年的错误鉴定负责,二是作为案件重要书证,律师将可以看到河南省高院的内部调查报告,了解当年的鉴定过程。

    这是一个大胆的想法,朱晓娟觉得,自己人生的“下半场”刚刚开始。

    起诉鉴定机构存多重困境

    接受朱晓娟的委托后,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组成律师团,对这起案件进行分析。

    律师团成员黄敏告诉新京报记者,这样一起民告官的案件,此前还没有相关判例,因此所有的步骤都需要摸索前进。其中主要的核心问题,便是具体的起诉方式,以及管辖权的问题。

    根据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而法院属于司法审判部门,不属于诉讼主体,这也意味着这起事件,不可能以“民告官”情形中,最常见的行政诉讼形式立案。

    律师刘昌松告诉新京报记者,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是当事方认为法院判错案件,是无法通过司法手段起诉的,只能通过上诉或者申诉。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不能成为被告。不过,当法院并未履行审判职能时,其可以被当作一个民事行为主体,个人可以对其提出诉讼。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收据显示,程小平向河南省高院缴纳1500元“亲子鉴定费”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一份盖有法院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刘昌松说,这份收据足以证明,当年河南省高院的鉴定部门是对外开放且收费的,其与朱晓娟夫妇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委托关系,在进行亲子鉴定时,法院并非在履行审判职责。

    黄敏介绍,律师团经过研判后认为,河南省高院有偏差的亲子鉴定,导致朱晓娟错养儿子二十多年,本质上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既然河南省高院开展鉴定业务,也有条件开展这一业务,那么就应当承担因鉴定错误而引发的相应民事侵权责任。”

    不过,在具体侵权情形上,律师团陷入困境。黄敏说,团队一度想以侵犯监护权起诉,但又被推翻。“法院实际上没有直接侵犯朱晓娟的亲子权和监护权,朱晓娟是因为相信亲子鉴定报告,主动放弃继续寻找。”律师团因此决定,直接以“民事侵权”起诉。

    除此之外,管辖权的问题又摆在朱晓娟和律师面前。状告省级法院,应当向哪里起诉?刘昌松说,这一案件的特殊性在于,河南省高院是侵权行为发生地内级别最高的法院,如果在河南立案,涉及到回避情形,如以侵权行为发生地提起诉讼,则需要最高法指定管辖。

    考虑到这一情形,黄敏说,律师团队最终决定以侵权结果发生地,即朱晓娟所在的重庆时渝中区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朱晓娟以民事侵权起诉河南省高院,鉴于被告方的身份,其后的审理或将很漫长。

    朱晓娟希望通过起诉,也告诉刘金心,应该“走出来,站出来”,而不是活在过去的阴影里。她说,“起码,不要老把自己当作受害者,然后沉沦。” □新京报记者 王煜 重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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