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姻律师服务,婚姻法购房

时间:2022-12-01 13:27:55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上海婚姻律师服务,婚姻法购房】,以下3个关于【上海婚姻律师服务,婚姻法购房】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 房普法 | 房产及婚姻类法律问题解答
  • 好意同乘、自风险,婚姻撤销,老如了解民?这位上海律师提了建议
  • 房普法 | 房产及婚姻类法律问题解答
  • 房普法 | 房产及婚姻类法律问题解答

    房普法栏目,帮助大家掌握更多法律小,欢迎大家踊跃留言评论。如果您也有要咨询,可以拨打房官方咨询热线:021-


    1.提问者

    两年前,我和房东签了一个十年的租房合同,并交了五年的房租。万的租金我是按房东的要求转给了他儿子。拿到房子后,我还花钱装修了一下。然而前时间,房东的儿子突然找到我,说房东把房子转赠给他了,还说我和他亲签订的租房合同与他无关,让我搬走。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我可以继续租这个房子吗?

    律师解答

    依据民以及相关解释,租赁房屋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发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就算现在房屋的产权人由房东变更为了他儿子,他儿子也不合同非其本人签订为由,而不认可租赁合同存在的事实。而且,你作为承租人,已按约支付房屋租金,完全有权利请求房,即房东的儿子辑租赁合同的。对此,你窟讼,以保障你承租的权利。


    2.提问者

    之前,我和我老公闹,签订了一份协议,说好房子归我,并且二天我们就去房产交易中心把我老公的名字去掉了。后来因为我们又和好了,就没有按协议约定的去领证。可前时间,我老公突然向我提出,还要分套登悸的房子。请问律师,套房子已经登记在我一人名下,如果,我老公还有权分吗?

    律师解答

    婚姻当事人之间为达成的协议不仅需要双方当事成,而且需要在协议上签名,并据此办理登记手续,才能使协议生效。虽然夫已经履行了财产权利的变更手续,但因双方当事人对财产的处理是以达成为前提的,渡夫实际上并未,即这一前提条件并未成立,因而协议也无法生效,所以已经变更权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这套房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是有权利提出,并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


    3.提问者

    我是帮我爸来问的。我妈走的早,我爸自己有一套动迁房。五年前,我爸在没有寒商量的情下,把房子直接过户给了子,也就是我大哥的儿子。后来我爸给我看了他和我大哥我嫂子签的协议,协议里约定好这套房子可以让我爸住到百年,然后我大哥一家为我爸养老送。因为我爸就这一套房子,所以房子其实都是我爸一直在住。现在,我大哥和我嫂子了,我大哥去了外地,我嫂子回了娘家,没人照顾我爸,我侄子称份协议他并没有签字,所以也与他无关,而且因为他是产权人,他还打算要把房子卖掉,让我爸搬走。律师,我爸今年已经八十了,我侄子有权赶我爸走吗?怎么才能保障我爸可以一直住在这个房子里呢?

    律师解答

    根据你提到的你亲与你大哥、嫂子签订的协议约定,以及你亲在房屋内居住多年的事实来看,你高,且仅有这一套房屋,现你亲处分掉自己唯一的住房后已无任不动产,其将来的生老病死不可避免。基于此,这套房屋对他本人而言确有不同寻常的意义,也是其视为养老送的归属之地。

    关于你亲的居住权,由于你亲与你大哥、嫂子对居住权的约定在先,虽然对此并未进行登记,但亦应受到法律保护。即使目前你大哥和你嫂子已经,也并不能否认之前亲约定的协议内容。另外,因你侄子对该房屋档继受取得,其对物权的行使不得损害你亲的合法权。因此,你亲享有对该房屋的居住权,活居住的需要,且该权驹。对此你亲窟讼,确认其对房屋享有的居住权,并进行登记。


    4.提问者

    律师,您好!因为我和我老公三观不合,所以今年我打算和他。样的,考虑到我们的两个孩子已经大了,我就想着找份工作再次回归职场,可我老公就是不同意,还是职太太,导致我们彻底决裂。我感觉他酒我瞪,师我该怎么离这个婚?另外因为我目前没有工作,我能争取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律师解答

    如果你们关于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协商一致的,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协议;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你可以通过诉讼来。具体会根据相关规定,以及你们之间的婚姻状作出判决。一次起诉,若你们之间没有法律规定的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的,通常不会判决,你需要在六个月以后再聪。或者经判决不准后,你们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你一年后再次提起诉讼的,应当会准予。

    关于孩子的抚,需要根据孩子的年龄、生活情等,从有利于孩子成的角度出发来作出判决。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根据双方的具体情,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实意愿。


    5.提问者

    我和我老公闹不是一天两天了,之前是为了孩子一直拖着。前时间孩子高考也结了,他就和我提出来直接去协议。其实对于其他的我都没有意见,就是公司,我个人是想讥。这家公司是我们和别人一起合开的,我老公是股东,我是公司的财务。按我老公的,因为我不是股东,所以公司我肯定是拿不到的。我老公的意思是公司归他,他给我钱。我旧师,如果诉讼的话,公司股份归我的可能性大么?

    律师解答

    根据你的描述,夫的情主要涉及到的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男方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男方司股东,女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问题。若你们双方同意以股权折价款进行分割,并可以通过协商或评估确认股权价值的,会据此判决非股方取得相应股权折价款。若双方不能就股权价值达致,也不能通过评估审计确定的,通常会先就非股方经股权分割后能取得的份额情征求公司其他股东意见。若其他股东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可就股权份额进行分割处理。

    特别声明: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上海市房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任形式律意见或建议。同时我们并不保证徽期之后继续对有关内容进行更新,故可能未反映最新的法律发展。我们不建议读者仅依于本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进行任决策,上海市房律师确不承担因基于对本文任形式的使用而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或损害。

    上海婚姻律师服务,婚姻法购房

    好意同乘、自风险,婚姻撤销,老如了解民?这位上海律师提了建议

    文/王闲乐 飞 雪妍

    上午,全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举行二次大会发言,全协委员、协会副会红兵讲了自己与民之间的故事。

    秸,中华共和国式行。红兵注意到,近期,纷纷发布民首案。好意同乘、自风险,婚姻撤销、子女抚养……不经意间,值此“千门万户曈曈日”,业已“飞入寻常家”,中国正式步入民元年。

    红兵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民是一部固根本、稳、利远的基础性法律。民从来不只是立和法学家的事,也不应官和律师独享;它应该走进千家万户,来到每个人的身边,陪伴其一生,守护其一世。

    “我想讲两个故事,谈谈自己的体会。”红兵说,?日晚,发布民全文。二天上午,他就来到上海市区南京西路街道开讲“老身边的民”。从生老病死、远亲近邻、家里短,到舌尖上、绳子上、头顶上的安全,居民们听得津津有味。红兵身边不少社法委委员,在民编纂中献智慧,于民出台后率先学研究,行日切实履行;与此同时,汇编案例、撰写教案、演讲,、传队、播种机,不辞苦做教“小蜜蜂”。

    红兵说,政协委员应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作为委员中的法律工作者,更应做好传法律的工作,设定主题到企业座谈、去社区互动、来学校演讲、进乡村调研,“民委员唱”。

    他说,讲民,应讲透一个“意义”。要讲清楚实好民,是坚唱中心、保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讲民,应把握一条“红线”。民是一部“权利”言书,“权利”二字应贯穿始。讲民,应一类“方法”。要以案,以例释典,运用身边发生的案件、最新出现的案例,设定场景切入,使场感、体验感,通俗易懂,雅俗共。讲民,应提升一种“境界”。这不传,也有异常规讲课,努力让养成民法思维,提升法律意识,共治社会。

    栏目主编: 文字编辑:王闲乐

    :作者:上观政情

    房普法 | 房产及婚姻类法律问题解答

    房普法栏目,帮助大家掌握更多法律小,欢迎大家踊跃留言评论。如果您也有要咨询,可以拨打房官方咨询热线:021-


    1.提问者

    因为孩子读书的原因,我选择了租房住。不过对于自己现在租的这套房子我还是很满意的,甚至我还一直和房东说,让他把房子卖给我,可房东说他并没有要卖房的打算,只是想斥金而已。结果前几天,房东突然和我说,这套房子他已经卖了,这次到期后就不此,还让我把剩余的房租交给新的产权人。因为之前我好像听说过,法律上有规定,作为承优先购房的权利的。如,我是否可以打官司买这个房子?

    律师解答

    法律的确有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括知承租人,承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情形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房东出卖租赁给你的这套房屋,房东又在出售该房屋前的合括知了你,么在同等条件下,你作为承租人就有优先购买这套房屋的权利。但如果你在收到房知后的十五天内,没有明确表示要购买该房屋的,即视为你放弃了自己对这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目前,房东在并未通知你的情下就将房屋卖掉,所以除非房东是将房屋卖给了自己的近亲属,藩承租人是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这套房屋,如果房东已经和新的产权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的,么你就只能要求赔偿,而无法拿回该房屋。


    2.提问者

    律师你好,之前我爸作为下家,通过中介买了套房子,现在房子已经过好户了。然而,中介一开始说的是不收中介,后来却给了我爸一张支付佣单子签字,因人家对这些事不太懂已经签了字。可因为中介这样的误导,使嫡成交时多出了税。师,由于中介没有解释清楚,前后矛盾,我爸可以据此不支付这笔中介吗?

    律师解答

    如果中介公司已经促成买卖合立,也已经过户完的,正常情揩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中介用。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中介公司存在闺订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损害你亲作为卖方的利的,么你亲就权拒付中介,并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在此提醒大家,在房屋买卖的过中,一定要对需要签字的文件材料的,保持谨。对于不理解的合同或协议内容,如果有可能的话,喀后再行签字,以免出现以上类似的情。另外,对于双方已经达成的约定,也一定要形成书面的文字记载,然后由双方签字或章确认,尽可能地做到有备无患。


    3.提问者

    情是这样的,我公公单位在多年前给他分了一套使用权的福利房,公公将这套房子给了我和老公作婚房用,后来我们出钱把这套房来,只不过因为要用公公的工龄,所以房产证上写的就是公公的名字,但他本人承认钱是我们夫妻俩出的。因为我老公还有一个弟弟,我公公将他的另一套房子给了我老公的弟弟。律师,我们出钱买的这套房子是不是就已经算是归我们了? 我老公的弟弟有权来分吗?

    律师解答

    房屋的产权是登记在你公公名下,即使后来你与你老公出资购买了该房屋,但它仍不老公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躲公婆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你公公百年之后没,么按照法定继承,对于这套房屋,你丈夫的弟弟就是有权继承的。

    当然,你公可以通过立遗嘱,确定该房屋之恒老公来继承。但需要注意的是,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的。若立立遗嘱后,遗嘱人实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即视为遗嘱人多关内容的撤回。若立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则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要想确定该房屋归你们夫妻所有,最好的方法就是通过赠与的方式,直接将房屋过户至你们夫妻名下。但如果你们是打算通过买卖的方式办理过户的,则需要另行签订协议,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防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4.提问者

    去年,我和前妻协议,当时家里的房子、车子和经营的一家服装店都给了她。可今年,我我前妻竟然和我姐夫搭在一起,于是我就去了我们时诞,我前妻隐藏了一笔30万的理财。对此,我是否堪妻,并要求重新分割当时的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

    如果你有证据证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在后,你仍狂,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具体从你之日起开始计算。

    但是,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你前妻是故意隐藏,只是存在没有分割的财产,你就只能请求分割未分割部分的财产。堆经签订的协议,除非你有证据证订立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时,对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否则将不会支持你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


    5.提问者

    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的事情,我们两人是协议的,已经三年了,但是一直没有去领证。到了新的对象,想要再婚。为此我找到前夫,让他配合我去办理证,可他拒绝了我,居然说我们没有!还说之前的协议书作废,他就是要拖死我,不让我再婚。想问一下,我到底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一。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能够对达成共识,经婚姻登记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协商一致的,则会予以登记,发放证,完成。但根据你们的情,你们双方只是签订了协议,两人并未前往婚姻登记办理登记,领取证,么从法律层面来讲,你们就没有完成。

    目前,在你想要而你丈夫不同意的情下,你就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即通过起诉。但是,当你一次去起诉时,如果对方不同意,你们又没有法律规定应当判决的情形的,通常是不会判决你们的。而你只能在一次判决生效的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如果经判决不准后,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双方分居满一年,你再次提起诉讼的,应当准予。


    *特别声明: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上海房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任形式律意见或建议。同时我们并不保证徽期之后继续对有关内容进行更新,故可能未反映最新的法律发展。我们不建议读者仅依于本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进行任决策,上海房律师确不承担因基于对本文任形式的使用而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或损害。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上海婚姻律师服务,婚姻法购房】,是否是您想找的法律常识呢?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本网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刑事案件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当事人 客户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