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被告方收到法院离婚传票后,多久才能开庭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法律对什么时候开庭没有规定
离婚传票是用什么方式发给对方的
离婚传票可以通过下列方式送给对方:
1、一般可以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由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
2、如果不能送达被告或者被告不在的,可以交给与实告同居住的成年家属签收,或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等。
一、诉讼离婚传票样本及格式什么样
1、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
2、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
3、其他有关事项。
二、离婚传票的流程是什么
1、接到法院离婚传票,说明夫妻之间肯定出现了矛盾,不然一方不会费力气去法院起诉离婚,这个时候首先要找另一半沟通协商;如果另一方故意消失或者拒不接电话,那么应该委托律师向法院询问具体案件情况,看看对方还采取了哪些措施,有没有申请查封房产、银行存款、公司股权等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免得开庭被动。
2、根据法院程序规定,接到传票之后有举证期限,如果需要调取证据,要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申请,开具调查令等等,如果逾期没有举证,那么开庭时就可能不会被采纳,导致证据无效,那是非常被动的。
3、按照流程,法院会在开庭的时间开庭,程序一般是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发表答辩意见,互相提问,法院调解等等的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在上海离婚后多久可以收到传票
立案后要向对方送达一般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现实生活中法院立案后多久能收到传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况下在10天到一个月内。因此,在上海法院起诉离婚大概要一个月内收到传票。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接到法院离婚诉讼传票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接到法院离婚诉讼传票的处理方式:1、被告接到法院传票时,应当注意传票载明的开庭时间,避免缺席审判;2、原被告双方应当在收到传票后,对有异议的部分,及时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3、接到法院离婚诉讼传票的其他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