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20:18:58来源:法律常识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满元)从昨天起,为方便非莞籍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在东莞市虎门、常平、凤岗、石龙4个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为持本镇有效居住证的非莞籍群众提供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服务。
也就是说,非东莞户籍的市民,至少一方持有东莞市有效居住证,就可以到虎门、常平、凤岗、石龙4个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此外,非莞籍市民还可以到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和东莞市民政局松山湖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