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20:18:09来源:法律常识
大众网日照6月8日讯(记者 郑云歌)6月8日,记者从日照市推进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照法院在全省率先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判决、决定的申诉,实行律师代理制度。
律师代理申诉适用的案件有: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诉的案件;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经再审后仍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诉的案件;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案件;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经再审后仍不服,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案件;不服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申诉的其他案件。
目前,日照市共确定了山东律苑、山东海洋2家律师事务所,20名律师从事代理申诉工作。为方便值班律师履职,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分别设立了律师值班室,让律师与申诉人零距离、面对面交流。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将设立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值班律师补贴和化解重大疑难案件、信访积案奖励等,为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切实提供保障。
据了解,律师代理申诉实行代理双方自愿原则,在立案信访大厅实行专人导诉,对于申诉人,首先由法官接访,不能及时化解的,引导申诉人咨询值班律师。如果申诉人对值班律师的意见仍有疑虑,可以通过立案大厅摆放的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名册,选择到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