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7 15:18:09来源:法律常识
据统计,去年中国离婚人口高达830万,在高离婚率的社会背景下,我们不得不重视每一个破碎家庭后的孩子。父母的离异已经给孩子造成了精神伤害,如果双方再因为抚养费的问题无休止的争执,这对孩子来说将是更大的伤害。
今天小律为大家总结了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常见问题,希望离异家庭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知识,给孩子更多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支付未成年子女的部分抚养费用,费用比较综合,包括子女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需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综合确定。
一般来说,有固定工作的,每月按照收入的20%~30%给付抚养费,如果是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超过50%。
一般来说,抚养费须支付至 子女成年,也就是18周岁,以下3种情况除外:
子女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16周岁;
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父母有经济能力的,仍要负担其抚养费;
成年子女尚在就读高中以下的,须支付抚养费;
可以变更,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如果因为物价上涨,子女升学、子女身患疾病等情况导致子女生活水平无法维持的,子女可以提出增加。
如果父母因为其他情况导致经济困难,无力按原数额支付的,可以申请减少。
实践中,抚养费一般方式一般有3种,有的是一次性给付,有的是按月、季度给付,以物折抵。(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不可以,探望子女和支付子女抚养费属于不同的法律问题,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给探望孩子时,另一方不能拒绝继续支付子女抚养费。否则的话,就是在损害子女的利益,子女们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支付抚养费的。
夫妻离婚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就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不能拒绝,而且还要协助。
如果对方有经济能力,但是拒不给付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还不支付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对方因为下落不明,或者确实因经济能力无法给付的,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
婚姻破裂对于家庭成员来说是不可忽视的伤害,尤其是对于未成年子女。当婚姻不可避免的走向结束,希望成年人们能更多的给与孩子们重视,不要再因为抚养费纠纷给子女造成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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