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7 16:04:04来源:法律常识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纠纷往往错综复杂牵扯面广处理家事纠纷法官不仅要专业还要贴心在讲法理的同时也讲情理法、理、情交融才能更好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孙法官,真是太谢谢你了,实在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就了结了这件烦心事”。现场清点完钱款的小红(化名)对案件承办法官孙建新连声道谢,言语里满是感激。随着大明(化名)把7.5万元现金通过法院交至小红的面前,二人的离婚纠纷一案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7年7月,小红和大明经人介绍举行了婚礼并开始共同生活,2020年7月,二人领取了结婚证。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婚后一直争吵不断,2021年6月,二人便开始分居。2022年5月,小红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并分割财产。五寨法院一审判后,小红以财产分割不明确为由向忻州中院提起上诉。 受理案件后,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多次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发现双方夫妻关系确已名存实亡,考虑到双方都有离婚意愿且争议不大,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中,二人对共同财产分割存在较大分歧。小红认为,大明在分居期间设法将共同财产隐匿,而大明则说自己将该笔钱款用于偿还了债务。话音刚落,立刻引爆了小红的怒火,双方争执了起来,调解以失败告终。
于是,法官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单独谈话,了解当事人的内心动态,耐心地劝导说服,用法理、情理双管齐下让双方当事人有所触动,原本激动的情绪也有所缓解。“我只想得到属于我和孩子的那一份,让我们的生活能够有所保障,毕竟夫妻一场,我愿意在数额上作出让步。”小红说道。
了解到当事人的内心想法后,法官对婚前、婚后的财产进行仔细的核实和划分,并提出调解方案供双方选择。经过电话、微信、现场等5次调解,在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厘清利弊后,双方就离婚、抚养权、共同财产等纠纷达成了调解协议,这才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家事纠纷如果简单地判决,往往会案结事不了。调解能够将情理、法理有效结合在一起,对促进家庭和谐起到关键性作用。”在处理类似家事纠纷案件方面,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孙建新法官深有感触。
近年来,忻州两级法院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把调解贯穿到诉前、诉中全过程,通过“情与法”相结合,妥善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有效维护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