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9 10:37:07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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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我国的一项古老的婚嫁习俗,起源于西周,一直延续至今。当婚姻不成时,彩礼是需要返还的,我国的法律已经有明文规定了。那么,彩礼应当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吗,离婚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网友咨询:彩礼可以退吗?婚姻法对彩礼有什么规定呢?
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陈敏丰律师解答:
按照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加条件。只要所附加的条件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
什么样的情况下彩礼需要退还?
1、出现恶劣的违法行为,利用诈骗、买卖虚假婚姻关系来获取结婚彩礼的礼品与礼金,这样的诈骗行为是违反法律道德的,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让对方偿还或者赔偿相应的损失
2、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领取正式的结婚证之前出现了个人因素的婚约取消,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返还彩礼礼金与物品
3、双方新人领取了结婚登记证书,但是从未共同生活,并且无任何夫妻事实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4、婚前给到对方彩礼,但是导致给付人出现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返还彩礼的需求
但是最后两条的申请基础,基本都是由离婚为前提的情况下才会提出要求返还彩礼的需求,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新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评估。
陈敏丰律师解析:
婚约期间赠与的彩礼不同与一般的礼节性的赠与。二者在赠与的对象、时间、方式、目的、数额等方面都有所不同。现实生活中,一般都是由男方或其父母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作为彩礼。根据习惯,彩礼的给付通常是在订立婚约之时或之后,有时还举行一定的仪式,给付彩礼一方与接受彩礼一方为了缔结婚姻的意思不言而喻。
若不是为了缔结婚姻,男方是不会赠与如此数额较大的彩礼的。即使双方有一般赠与的行为,也只是为了联络感情,互相关心,数额一般不会很少,也就是说,赠与彩礼是附加了一定条件的,以将来婚姻的缔结作为赠与彩礼所附加的条件。所以,一旦发生婚约解除的情形,发生财物纠纷,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单纯的赠与行为处理。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
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
《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从业十年来担任数十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处理各类法律事务近千件。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