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矫正人员思想汇报500字(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名言)

时间:2023-04-11 15:23:37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矫正人员思想汇报500字(人与环境和谐相处的名言)

作者:韩昭庆(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

我国的文字记载中很早就出现了人们对自然环境的朴素观察,除了地理描述,还留下大量有关天、地、人生的哲学思考。在有关人与环境和谐共处的理念中,最为突出的当属“天人合一”的思想。

早在先秦时期,儒家、道家、阴阳五行家就表现出强烈的“天人合一”的文化倾向。学者高晨阳认为三家的思想可以分别概括为以天合人、以人合天、天人感应。关于“天人合一”的“天”,至今众说纷纭。有季羡林主张的“天”即“大自然”的一义说,冯友兰主张的五义说,刘泽华提倡的六义说等,但目前以张岱年主张的三义说最为普遍,分别指最高主宰、广大自然和最高原理。“人”一般指人类,但在“天人感应”思想体系下,主要指君王或统治者。正因为人们对“天”有不同理解,所以对“天人合一”的阐释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20世纪后半期,中国的“天人合一”思想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价值被西方的生态伦理学者发现和肯定,并被赋予了解决生态危机的作用和意义,一些国内学者对此表示认同。1990年,钱穆在《中国文化对人类未来可有的贡献》中指出,“我深信中国文化对世界人类未来求生存之贡献,主要亦即在此”,“此”指的就是“天人合一”观。他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精神自古以来既能注意到不违背天、不违背自然,又能与天命自然融合一体,由此掀起了国内对“天人合一”的热烈探讨。

天人合一的思想根源

古代农业社会,农业生产与四季更替、气候变化密切相关。雨旸时若,就会获得丰收,气象异常则会减产,甚至颗粒无收,导致饥荒,这本属自然规律。但据文献记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各种自然现象就被看作天意的表达方式,“天垂象,见吉凶”(《周易·系辞上》)表达的正是此意。《洪范》谈到国君的恶行会伴随自然界的异常现象,而《月令》则规约国君和国民每个月的行为,以求得与天地万物的和谐。

汉代董仲舒在此基础上,最早提出“天人合一”并对之进行理论阐释。他在《春秋繁露》一书中写道:“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又言“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提出了天人同类合一的思想。他把构成天的基本要素归结为天、地、阴、阳、金、木、土、水、火和人等十端,十端当中,人与天、地共同构成万物之本。

根据天人同类说,董仲舒把天道当作政治原则和人伦道德的依据。董仲舒在论证天人同类的过程中,分别利用了以数相副和以类相副的比附法。在天人同类的基础上,他进一步论证天人感应的理论基础同类相感。同类相感在董仲舒之前已有论述,如《周易·乾传》中记载:“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吕氏春秋》也有载,“类固相召,气同则合,声比则应”。在董仲舒看来,“天人感应”的形式不外乎天降符瑞和天降灾异两种。董仲舒“天人感应”论的出发点在于论证封建统治秩序的合理性,并利用了天的名义和权威来限制君权;在神灵之天和自然之天之外还提出道德之天,但又无法把三者统一起来,内部存在混乱和矛盾。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董仲舒对“天人合一”命题的论证,也是建立在当时自然科学的基础上的,如他指出许多自然现象“非人所意也”,人必须对它们抱有敬畏的态度,从这个角度看,也反映他具有一定的科学理性。因此,“天人感应”作为天人合一的一种表现方式,可视作古代人与环境和谐共处的思想根源。

从天人合一到万物一体

汉代以后到唐代,中国经历了几个世纪的分裂时期,其间佛教传入,魏晋时期道教获得很大发展,但是儒学进展不大。到了宋代,随着新儒家兴起,他们在继承孔孟之道的基础上,接受佛教和道教的宇宙论,进一步发扬了与“天人合一”有关的理论。宋初的周敦颐和邵雍都从《易传》得到启发,并用图录和图说来阐述他们对《易传》思想的看法,邵雍还推算出世界完成一次由生到灭的时间是129600年。

张载是明确提出“天人合一”的学者,“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他同样是从《易传》里发展出宇宙论,但他特别强调“气”。他认为,宇宙万物都来自同一个“气”。因此,世人和万物都是一体,“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既然人类与其他物体皆是同胞,则自然会生“于民必仁,于物必爱之理”的心,对天地就如同父母一样,对待世人和万物就如同自己的兄弟和朋友一样。张载提出万物一体,较董仲舒把人从万物中挑选出来、与天地并列相比,就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而言,是很大的进步。张载以后的程颢十分称许张载揭示的“万物一体”,他认为,人达到视自己与万物一体正是“仁”的主要特征。其后的陆九渊,以及明代的王阳明又把该思想更细致地予以发挥。学者蒲创国认为,在王阳明看来,人与天地万物的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从自然之天来看,人与天地万物都是一气流通;从主宰之天来看,人的灵明与天地万物的灵明是相互依赖的。

总之,儒家的天人合一肯定了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有普遍规律,人要服从这个规律,人生的理想是天人调谐,不过这种调谐更加强调人的道德原则与自然规律的统一,其中人道与天道的统一实已溢出本文所言的“自然之天”与人的关系。不过就儒家而言,人是道德性的存在,道德乃人的本质,“天地万物一体之仁”的“仁”作为人的道德本性,要求视人如己,视物如我,以合内外。一个人的行为受道德理性的支配,就会调整自己的行为。这一观念落实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它必然要求以人类的整体生存为目的,而不仅顾及局部的和眼前的利益,从而指向和谐的人地关系。不过值得指出的是,过去新儒家论证天人合一的最终目的是引人成圣,与我们当前为了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因而主张与自然和谐的出发点是有区别的。

道家认为,人是宇宙间道、天、地、人四大根本之一。早期道家的“天人合一”说,集中体现在“道法自然”命题中,但是老庄崇尚的自然,旨在消除和化解人为或人的种种执着,复归于人的纯真本性,追求一种自然无为的精神境界,与西方人主张的“回到自然”的意义不同。不过道教一百八十戒中也有近20条戒规,指导人对待山川、动植物的行为举止。学者张苏对道教中有关“天人合一”关系的思想进行了总结,这些思想有“天人同源”,也有体现两者共同演化、互相作用的“天人合化”,而“天人和合”既是道教天人合一追求的目标,也是实现天人合一的必然环节,故道教的“天人合一”思想亦含有人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思想。此外,道家认为,人生不能有执,有执则万事皆坏。今人对于金钱或物质财富无限度的追求,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和利用,都可被视作一种“执着”。这种“执着”在道家看来,对自然环境是有害的,故道家的观点对于纠正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调,无疑也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天人合一在古人生产生活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天人合一”提出要遵循自然规律以便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但它是如何来指导生产生活的?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是在天人合一思想指导下的具体体现之一。《礼记·月令》中规定,孟春之月,“命祀山林川泽,牺牲毋用牝。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毋麛毋卵”。孟子也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这些措施虽然在主观上是体现儒家始终强调的仁爱和仁政思想,但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自然生态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的。道家和儒家一样,在利用自然资源方面,也有节俭的理念。《道德经》讲到“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第二个要求就是以俭修身。

这种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理念,可能源自中庸之道。冯友兰认为,儒家与道家受太阳、月亮运行和四季嬗替的启发,都注意到在自然和人生的领域里,任何事物发展到极端,都会朝反方向的另一极端移动,如《周易·系辞下》中的“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这种源于农业和生活实践的观察,为儒家和道家都主张的中庸之道提供了依据。“中”的含义是“恰如其分”“恰到好处”,这种思想不仅适用于人的感情,也适用于人对物的态度。运用中庸之道,宁愿不及,也不要过甚,因为行事过分将适得其反,对自然资源要有节制地开发利用,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天人合一对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启发

在古代天人合一与人和自然的关系问题上,主要有三种意见。第一种认为天人合一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古老的天人合一完全可以为今天所用;第二种只承认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天人合一的一个方面,但要立足于天人合一的本义,再进行新的解释;第三种则对天人合一持完全的反对态度。

第二种观点或许更为客观。天人合一源于中国古老久远的哲学思想,不可避免带有时代的局限,其内涵和关注的重点也会随着时代进步而发生变化。古人因为对自然界的认知有限,故赋予自然神秘性,天、地及自然现象也常常被作为道德和政治理论的形而上学基础,是人事之根据。今天看来,其中许多认识带着附会,甚至荒诞的内容,这就需要我们在辨析旧说的基础上,发掘其有关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精髓。

值得肯定的是,天人合一始终把人与天或自然看作是一体,而天人合一的内涵也从最初的天道即人道,渐渐发展到民胞物与和万物一体。这种主张以仁爱之心对待自然的态度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通过梳理这个理念的演变还可让我们警醒,在自然面前、宇宙之中,人类的渺小。敬畏自然是古代天人合一中最为核心的理念,深入挖掘并发扬天人合一理念,将为解决今天人类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提供有益启示。

《光明日报》( 2023年03月22日11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案件 补偿费 债务 当事人 打官司 公司 律师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刑事案件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交通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车祸 债权 补助费 工资 财产 程序 人民法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