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误工期240天(母亲车祸孩子能获得多少钱)

时间:2023-04-11 15:56:18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误工期240天(母亲车祸孩子能获得多少钱)

呆呆鱼图

中国江苏网7月28日讯 江阴的王女士是一位全职妈妈,在一次车祸中受伤,后因赔偿问题将肇事车主陈某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庭上,对于王女士提出的误工费主张,被告方不予认可,双方产生了严重分歧。近日,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泾法庭审结了这起案件,支持了王女士的误工费主张,判决王女士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16.2万余元,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11.2万余元,剩余部分由陈某赔偿。

2011年10月底的一天,王女士乘坐朋友的电动车外出,当车行至一个十字路口时,不幸与陈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车祸造成王女士受伤,车辆也遭到损坏。

事发当天,因公安部门无法查清事发时车辆是否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所以未能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事故后,陈某为王女士垫付了1万元医疗费。出院后,王女士的伤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因双方对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不久前,一心讨说法的王女士将陈某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庭上,双方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均无异议,但对王女士提出的误工费却存在很大争议。原来,事故发生时,王女士的孩子才6个月大,王女士没有上班,全职在家带孩子和做家务,被告方因此认为王女士是一名家庭妇女,不存在误工费一说。

江阴法院审理认为,王女士虽然在事故发生时没有工作,在家照顾孩子做家务,但是其产后6个月已经具备劳动能力,且其付出的劳动为其他家庭成员能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工作,增加家庭收入作出了贡献,其在家照顾孩子做家务的付出具有一定经济价值。故参照2011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1140元/月,按照王女士鉴定下来的误工期240天,确认王女士的误工费用为9120元。最终,法院就王女士的所有损失作出上述判决,扣除陈某已垫付的1万元,他仍应赔偿王女士4万余元。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案件 补偿费 债务 当事人 打官司 公司 律师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刑事案件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交通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车祸 债权 补助费 工资 财产 程序 人民法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