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23:41:13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一个中年农民手拿一幅上书“执法为民,匡扶正义”八个大字的锦旗,来到中牟县交警大队,郑重的将锦旗送到一般事故中队民警任新立和樊钰手中,并要求和两位民警合影留念,称自己都已经打算撤案,放弃寻找肇事车辆,还好民警没有放弃,苦苦搜索终于锁定嫌疑人。这个故事还得从2017年11月7日说起。
2017年11月7日下午15时30分许,中牟县交警大队一般事故中队接到一起事故报警,报警人称:“上午11时35分许,在中牟县滨河路与顺发路交叉口南100米处,一辆三轮电动车撞了两轮电动车后逃逸,两轮电动车司机受伤住院。”接到报警后,事故民警迅速赶赴现场,伤者家属给事故民警讲述了事情经过。
据了解,受伤者梁某接近中午时分从滨河路东侧自己的门店出来,沿滨河路由北往南去买午餐,正当正常行驶时,从后边过来一辆电动三轮车,挂住了他的右前把,使他摔倒在地,躺在地上几分钟不能动弹,后来在路人的帮扶下,站了起来。当他来到附近诊所检查时,发现锁骨骨折,肋骨三根骨折。于是转到中牟县新区医院。下午伤者的儿子赶到医院,才想起报警。民警根据伤者家属的指认,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在车流如梭的滨河路上,两辆电动车发生事故,时间已经过去了将近四个小时,现场没有任何痕迹和线索。并且此事故属于事后报警,这无疑给案件的侦破增加了难度。
一般事故中队中队长张森林听取现场勘查汇报后,当即指派邢毅、李冬冬、樊钰、任新立四位年轻干警对案件进行侦破。警情就是命令,受害者的期盼就是民警工作的动力,四位年轻人在赴现场勘察,寻找目击证人,根据受害者的叙述,逐个调取该时段周边的监控录像。据办案民警李冬冬介绍,他们先后调取了周边十四个监控设备的录像,并拿出了了他们调取的工作笔记。在这长达十几小时的录像观看比对中,他们终于找到了,两辆电动车发生碰撞的瞬间录像。
就在办案民警在紧张的侦破之时,第二天下午,受害者的家属来到到交警大队一般事故中队,告诉几个办案民警说:“肇事的三轮电动车逃逸了,我们也没有及时报案,后来虽然报案了,但是一点线索也没有,很难找到肇事车,我们还是撤案吧,别给你们增加麻烦了。这样作为单方事故,新农合可能还会解决点医疗费。”民警李冬冬听了后,随即对家属表示:“你们放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的工作就是为受害者讨公道。再难侦破的案件,我们也不会束手,我们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的人。但是这需要一个过程,请您耐心等待吧,我们是不会放弃的。”
尽管通过监控录像找到了肇事车的影子,但是肇事车在哪里仍不清楚,民警又扩大搜索范围,查找肇事车的行车轨迹,并出动警力在肇事车可能藏匿的附近查找。经过一天一夜的调查走访,肇事车辆终于浮出水面,民警终于在县城附近的一个村庄发现了与监控录像上相符的电动三轮车,并顺藤摸瓜,在其家中将肇事逃逸的司机朱某抓获。
肇事司机朱某,现年58岁,是中牟县郑庵镇人,据朱某供述,事发当天,朱某驾驶自己的三轮电动车去县城顺发路上的中牟二高接生病的女儿看病,接到女儿后,由于三轮电动车的电量不足。便在事发地附近一个快速充电站花四元钱,充了四十分钟的电。充过电后朱某驾车离开,刚开出去有100多米时,就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发生事故后女儿也提醒他碰住人了,但是朱某仍然车速不减的驾车离开。在回家的路上,朱某还不断询问生病的女儿,出事的地方有没有监控,能不能拍到自己。然而,朱某肇事的一幕还是被监控拍到,还原了事发的真相。
中牟县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之规定,对肇事司机朱某作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罚款1500元的处罚,并承担这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至此该案在案发48小时后告破。目前伤者正在住院治疗,案件还正在办理之中,伤者的家属为了表示对交警的感谢,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