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5:42:33来源:法律常识
编辑 / 墨垚
实务中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劳资纠纷很普遍。劳动者因酒驾被行政拘留造成旷工现象,那么拘留导致的旷工可以成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吗?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文将通过几个案例进行解答。
以案释法一:
单位能否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案情简述:
王某与A公司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担任经理一职。2015年5月8日,王某因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2015年5月18日下午,王某解除行政拘留措施,回到公司继续工作,王某被行政拘留期间未向公司请假。2015年5月30日,A公司以王某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为由,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与同年6月10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恢复与A公司的劳动关系。
法院认定:
本案中,A公司制作的《考勤管理制度》经过全体职工民主程序表决通过并公示,合法有效。公司可根据该制度规定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虽然王某因被限制人身自由无法到岗工作,但不能认为其理由具有正当性,亦没有履行正常的请假程序,因此A公司从企业管理角度认定王某旷工的事实依据充分,进而依据《考勤管理制度》认定王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具有事实及制度依据,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最终判决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合法有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合同。
法官提示: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有法律依据和法定事由,行政处罚并不必然导致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者因酒驾被行政拘留,甚至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但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被行政拘留导致旷工”列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之一,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若公司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则可以作为事实依据予以支持。
以案释法二:
刑事拘留阶段能否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案情简介:
2000年9月20日,王某入职A公司,岗位为驾驶员。2017年2月23日,王某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3月31日,王某被取保候审。在这期间多次联系公司要求上班。2018年3月31日,因侦查期限届满,公安机关决定对王某解除取保候审。4月18日,公司向王某发出解除通知,载明因其涉嫌刑事犯罪受刑事拘留,长期旷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故于2017年3月1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王某不服,申请了劳动仲裁,请求恢复劳动关系。
法院认定:
是否构成犯罪需经司法机关审查认定,A公司不能因王某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至于旷工,因其被羁押期间失去人身自由,并非无故缺勤,故不构成旷工。最终认定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不充足,属违法解除,应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恢复劳动关系期间工资。
法官提示: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被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法院判处刑罚的。如果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由于是否构成犯罪还有待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判定,所以该阶段以“被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能属于违法解除。建议劳动者遇到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客观上无法出勤时,应第一时间向用人单位请假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征得用人单位的理解。
以案释法三:
服刑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案情简述:
2017年9月,赵某因醉驾被判处拘役两个月。服刑期间,赵某并未将服刑事实告知公司,公司在收到法院判决书后与赵某解除劳动合同。赵某不服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撤销对其解聘的决定并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法院认定:
赵某被判刑后以请假名义服刑,且公司制定的《员工奖惩办法》中规定,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含缓刑)及以上刑罚的,视为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应解除劳动合同。最终判决公司依法解除与赵某劳动关系的处理并无不妥。
法官提示:
不论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还是法律规定,公司以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由,在履行了法定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均系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