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22:23:10来源:法律常识
2014年杭州公交车纵火案发生于2014年7月5日下午约17时03分,正行驶于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的7路公交车遭一男子纵火,最终事故造成32人受伤,其中20人重伤,一级重伤7人,二级重伤13人。
2014年7日5日16时09分52秒,一名身穿浅色汗衫、深色短脚裤,脚穿平拖鞋的男性嫌疑人随身携带一个深色 双肩包 从7路公交车 灵隐 总站上车,在后门照顾专座落坐,将包藏匿于座位下。17时03分06秒, 嫌疑人 起身,从包中取出并倾倒 可燃物 ,随即用 打火机 点燃 煤油 ,车厢内迅即着火。
事件经过
遭到纵火的是7路公交车,所属于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汽车分公司,是一辆混合动力车,车队编号为1-2636。起火车上有乘客约80人。后来的监控视频中查明系该车由庆春路右转至东坡路口时,犯罪嫌疑人向车厢内倾倒可燃物,并立即用打火机点燃。
7月6日,警方侦查发现,燃烧液体含有香蕉水成分,确认为纵火事件并初步锁定嫌疑人。7月7日,警方查明嫌疑人为包来旭,其已烧成重伤,仍在医院救治,警方开始对其监视居住。事发后,网上有“司机没有及时打开公交后门”的质疑,直到监控视频的公布,才以证明司机翁海生采取措施及时。在打开车门后,他砸窗钻出车并跑到车尾砸窗救人,路人和其一起加入了营救。消防车到来时,司机翁海生上前帮忙拉水管,直到火焰被熄灭。
最终事故造成32人受伤,其中20人重伤,一级重伤7人,二级重伤13人。
后续
2014年7月8日,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召开的表彰大会上,杭州公交集团授予司机翁海生等7名勇士“见义勇为,乘客卫士”称号。
2015年1月19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包来旭以放火罪提起公诉。1月2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嫌疑人包来旭躺在病床上接受庭审询问。被告人包来旭烧伤面积达95%以上,半年治疗花费近170万元。包来旭当庭认罪,称因肺结核病治疗不好,而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他表示将来愿意捐献器官,来得到公众谅解。2月1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纵火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包来旭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月30日,包来旭被执行死刑,并未捐献器官和会见亲属。
纵火案事后,杭州公交集团加装了公交车的车载安全锤,并且加强了各项的培训和检查。涉事车辆在整修后,于2015年3月复出,后运营于杭州公交19路、杭州公交1路,现已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