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3 16:21:48来源:法律常识
央视网消息:3月24号下午,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因停车靠边开门,而撞死非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事故案。事故发生后,小轿车的驾驶员头也不回地开车离开了事故现场。
监控画面显示,去年6月16日下午2点多,网约车驾驶员李某某,驾驶一辆安徽牌照的小轿车,搭乘两名乘客,行驶到长阳路,临青路口时,小轿车突然停在了旁边有禁止停车黄实线的路口处,随后,后排乘客推开车门准备下车,此时后方驶来的一辆助动车,躲避不及重重地撞在车门上,随后助动车司机倒地不省人事。李某某下车看了一圈后,径直上车离开了现场。
被告人 李某某:当时我就听到电瓶车(助动车)倒地的声音,我看到车子没有被撞的痕迹,感觉到没有跟她接触。看到没撞到我的车然后我扭头就走了。
助动车驾驶员陈某,因猛烈撞击造成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最终,被告人李某某,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而且在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在此起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另外,后排乘客开门不当心,也是导致助动车驾驶员死亡的重要原因,在此起交通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其民事赔偿事宜将另行开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