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判4年(撞死4人逃逸判多少年)

时间:2023-04-14 12:03:37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逃逸判4年(撞死4人逃逸判多少年)

近日,清远一男子因车速过快

撞上了侧边的路人

为了逃避责任

竟然驾驶肇事车辆逃离现场

7月14日18时许,G107国道清新区珠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清新交警大队禾云中队接报后立刻组织警力前往事故现场。

办案民警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排查,结合多方面的研判分析,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号牌为湘L6***R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并最终锁定肇事司机肖某。

民警随后于7月14日22时许传唤肖某到清新交警大队禾云中队协助调查。经查明,肖某事发当日驾驶摩托车超越货车时,车速过快,为避免与货车相撞,往左侧路边行驶避让时,将行人撞倒。

肖某对其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交通事故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通肇事逃逸不可取

同样!!!

擅自改变车身颜色

未变更报备登记

竟然还心存侥幸无证驾车

更是给交通道路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近日,清城交警大队清城中队民警巡逻至城北二路路段时,发现一辆疑似擅自改变车身外观颜色的轿车,便将其拦下检查。

经查实,民警发现该车行驶证上登记的颜色是红色,与现车不一致,驾驶员擅自改变了车身颜色。经进一步了解,民警还发现驾驶员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驾驶员交代,自己觉得改变车身的颜色帅气,不知道改变车辆颜色需要到车管所登记。同时自己正在报考驾驶证,却抱着侥幸心理去驾车。经民警的思想教育,驾驶员李某清也认识到自己错误,并表示今后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扣留了该机动车,并对驾驶员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500元以及擅自改变车身颜色罚款500元,同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警方提醒

“肇事逃逸,等于自酿苦果,悔恨终身!”清远公安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开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礼貌行车,不幸发生事故,应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并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如果事故中有人员受伤,要立即抢救伤员,呼叫救护车,让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清远公安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万万不可以身试法,请安全驾驶,持“证”上路。

综合 丨 平安清城、平安清新

来源: 平安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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