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2:47:35来源:法律常识
10月16日,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3名执行干警在外出执行公务时,路遇一起交通事故。干警们当即下车救人,维持现场秩序,为抢救伤者赢得了宝贵时间。
当日中午12时,该院3名执行干警在办理完执行案件听证会返回,在途经吉福路井冈山大学临床医学院路段时,看到一名耄耋老人血流满面、一动不动地躺在血泊中。干警们见此情况,立即停车上前询问伤者的伤情。见伤势严重,干警们马上实施救助,其中一人负责拨打“120”、“110”,通知救护车、交警来现场进行救助及处理事故;一人负责打开警灯,疏导过往车辆,确保道路通畅;一人负责拍照取证留下肇事司机的身份信息和车辆信息、并记录下在场目击者联系方式。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该院干警帮助医护人员将伤者抬上救护车,并在交警到达现场后,协助交警找寻现场目击者,开展现场勘查工作。与此同时,该院陆续赶来三名干警予以协助。
据了解,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一辆轻型货车撞到一位骑自行车的老人,导致老人受伤倒地、头破血流,货车司机因惊慌过度愣在那里。事后,法院干警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由于抢救及时,伤者已经脱离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