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00:14:47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张家界讯 近日,慈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破获一起醉驾、超速危险驾驶案。
5月7日,记者从张家界慈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4月27日晚11时许,民警接到报警称,一辆小车在万福汽车东站路段由西向东方向撞到一名行人。民警赶往案发现场时,发现冀B9G9XX停在一旁,车前保险杠、引擎盖前中间位置有碰撞痕迹,而驾驶员不知所终,事发路段痕迹长达六十余米,现场散落着零钱和鞋子,民警了解到,朱某某60岁,是万福新城的保安,当时从万福新城出来准备到对面商店买东西。经120急救医生现场确认,朱某某现场死亡,死亡原因系多肋骨骨折致心肺损伤。
民警查勘时,陈某主动到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血液检测,其乙醇浓度为87.2mg/100ml,系醉酒驾驶。路段限速40km/h,经鉴定,冀B9G9××碰撞瞬间速度为76.0km/h,系超速行驶。
据陈某交代,当晚8时许自己在家吃晚饭时喝了点酒,到某酒店谈完生意后,准备到万福温泉见另外的客户,因客户多次催促,为赶时间陈某最终决定开车去。当行驶至万福汽车东站时,由于当时下雨视线不好,会车时对面灯光刺眼,视线受阻,没有看到正在横过马路的朱某某,等视线恢复时,已经撞到了他。
目前,陈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涉嫌的交通肇事罪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本报记者骆一歌通讯员向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