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10:21:37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云南大理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案,违法者被处以罚款1200元,拘留5日的处罚。
2021年8月16日7时28分,杨某某驾驶云LY***3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由华严村村道左转驶入卧龙路时与沿卧龙路正常直行的陈某某驾驶的云L0***6号小型轿车发生刮擦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现场无人员受伤。
事故发生后杨某某驾驶云LY***3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逃离事故现场,随后被当事人陈某某追上将其带至祥云交警大队处理。
经询问,肇事者杨某某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但杨某某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经查询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杨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被祥云县交警大队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报警,停车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驾车逃逸,肇事逃逸除了要承受来自良心和道德的谴责,更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针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祥云交警一定会追查到底,绝不姑息。
供稿丨尚俊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