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20:00:41来源:法律常识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肇事者也确定了自己的责任,并且依法给了受害者相应的赔偿。但是,肇事者没有想到受害者的是,受害者在受了赔偿金之后,又去追究自己的法律责任。那如果要是遇到这种情况的话,该怎么办呢?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对方再追究怎么办
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事故双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交管部门调解赔偿,并非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履行靠双方自觉,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鉴于上述规定,若对方反悔并起诉至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把交通事故调解书当做证据提交给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二、交通事故私了后,不认账怎么办
1、交通事故私了后不认账可以起诉解决,依据我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比较轻微、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的,是可以由双方私下处理的。如果是小事故,且双方同意私了,应该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以保证其法律效力。
2、如果当事人“私了”事故自行撤离现场后,对事故事实或赔偿问题又产生了争议,可以要求交通队继续处理,但是,当事人必须提供有各方当事人签名的事故文字记录材料,由交通队办案人员确定当事人责任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如果当事人提供不出事故证据或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交通队办案人员只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是难以预料的,大部分交通事故私了是在受伤人员伤情未愈,事故造成的后果尚未完全确定的情况下达成的。交警部门也只有在双方对事故原因、结果等主要问题没有太大争议的情况下,才建议双方私了。
5、如果不符合这种条件,“私了”将会出现很大的风险,这包括举证的困难,伤者病情的恶化,车体的损伤以及因此而带来的事后纠纷。由于此时交警方面已经无法对责任进行认定,双方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但根据谁起诉谁举证的司法原则,这将大大增加原告方的维权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