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12:29:44来源:法律常识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周琛 菏泽报道
3月22日,菏泽市交警支队集中曝光了一批违法人员、车辆、企业及典型事故案例,其中包含终生禁驾人员3人,高风险运输企业8家。
3人终生禁驾
苏兆轩,证件号码372928****0213,男,31岁,准驾车型C1,驾龄11年,因饮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终生禁驾。
李保现,证件号码372928****3637,男,50岁,准驾车型C1,驾龄15年,因肇事逃逸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终生禁驾。
彭目春,证件号码372928****4417,男,47岁,准驾车型C1,驾龄2年,因饮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终生禁驾。
事故多发路段请谨慎驾驶
菏泽市牡丹区黄河大堤与防汛路处,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开发区广州路与闽江路交叉口为事故多发路段;高新区中华西路尽头与西昌路交叉口为事故多发路段;定陶区张湾镇和平小学门口为事故多发路段。
菏泽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请行经以上路段的驾驶员减速慢行或选择绕行,注意安全。
高危风险运输企业
菏泽盛源危险化学品运输有限公司、定陶运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镇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菏泽市牡丹区顺合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菏泽市鑫砂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菏泽亚坤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共8家企业为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突出违法车辆
鲁RM7607、鲁RL5242、鲁RF3444、鲁RH8079共4辆大型汽车存在多条违法未处理的行为。
典型事故案例:男子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飞
2023年2月24日15时30分许,苏某华驾驶电动车行驶至牡丹区人民路与长城路交叉口处时,与孙某庆驾驶的冀F7***3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苏某华当场腾空翻转后摔在路面。事故造成苏某华头部受伤送医,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发路口监控画面显示,苏某华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将头盔放置在电动车车筐内并没有进行佩戴,从而导致事故发生时,苏某华头部撞击小汽车车头,头部受伤。
经认定,苏某华驾驶电动车经过路口时闯红灯且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承担事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