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7 08:16:26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网3月9日讯(记者 梅建明 通讯员 江公宣)近日,南京江宁交警大队淳化中队民警接到辖区居民马女士报警,称她在青龙路撞到了路边的施工围挡。接警后,民警快速出警,在收集好事故相关证据后,让马女士第二天到淳化中队处理事故。然而,民警调取监控发现,肇事的是马女子的弟弟。目前,肇事者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记12分、罚款1000元,而马女士则移交当地派出所作进一步的处理。
据介绍,因为事发是当晚的11点多,民警在勘查完现场固定证据后,要求报警人第二天到中队处理。然而,次日,报警称肇事的马女士和车主弟弟一同来到淳化交警中队处理事故。当民警问及事发时的情况和当晚行驶路线的时候,马女士支支吾吾答不上来,民警觉得此事故背后或有蹊跷。
随后,民警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时才发现,原来肇事者并非马女士,而是与马女士一同来处理事故的弟弟马某。经询问,事发当日马某在姐姐家吃饭,因收到家中老婆快生产的消息,连忙驾车往家赶,慌乱中撞到了路边的施工围挡。事发后,为了不耽误时间,马某就打电话给姐姐替其顶包,自己则去看望老婆了。
目前,马某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3日、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姐姐马女士因提供虚假证言,移交淳化派出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