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0 05:30:46来源:法律常识
一个当事人网上咨询,他骑电动车在辅路直行,行驶到红绿灯路口的时候与一辆右转的小轿车相撞,对方全责,要怎么赔偿?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给予解答。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人身损害
要看是否受伤?受伤的严重程度,如果受伤不严重的话,一般是赔偿医药费,凭医院的票据确定金额,如果需要住院,伤情严重的话,除了医药费还可以要求赔偿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医药费让对方支付,对方不支付的话先垫付,另一方面需要确认对方是否有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医疗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后续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二、财产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对方有责任,我方所有合理损失都可以先由对方交强险优先承担赔偿责任,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范围部分,再对方的商业险赔偿,保险的财物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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