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1 11:59:57来源:法律常识
齐鲁网枣庄3月20日讯
3月20日,枣庄市交警部门曝光一起醉驾案例,台儿庄一男子酒后驾车撞上一辆三轮车并导致一人死亡,不仅被判处有期徒刑而且永远丢了驾照。
据了解,2016年2月13日16时许,枣庄市台儿庄区42岁的孙某某在参加完酒局后,执意驾驶鲁D**195号小型轿车驶上回家路。当他沿涧汴路由南向北行驶时,因酒精刺激,孙某某忽略了车速反而觉得车开的太慢。快速行驶中的他无法在酣醉状态下控制车速,瞬间撞上与前方同方向由南向北行驶的张某某驾驶的鲁D**816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孙某某一下子蒙圈了。是救人还是走人?一番思考后,孙某某放弃救人,错误的选择了逃逸。事故发生后,张某某受伤,并经医护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孙某某也于当日17时许被查获。经调查,孙某某在醉酒(血液酒精含量为:131.5%)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6年7月4日,被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8年1月9日,被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