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交通肇事逃逸案(村支书无证驾车怎么处理)

时间:2023-04-22 07:19:37来源:法律常识

新化交通肇事逃逸案(村支书无证驾车怎么处理)

新京报讯(记者 张彤)12月23日,湖南新化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洋溪镇某村村支书邹某恒交通肇事逃逸,被撞村民经抢救无效后死亡。邹某恒和吴某宗、曾某南2人商议后,让曾某清帮忙顶包被发现,目前4人被刑拘。

监控显示,邹某恒肇事后驾车快速逃离。受访者供图

驾车肇事后找他人顶包

有网友反映,今年12月16日18时10分左右,在湖南新化县洋溪镇白地村,一村民骑摩托车被一辆无牌红色轿车撞上,抢救无效后身亡。肇事者为洋溪镇某村村支书,其肇事逃逸后让其他人到警局自首顶包。

其提供的监控显示,2018年12月16日18时10分许,在一沿村公路上,一辆红色轿车快速驶过。

23日下午,新化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12月16日18时10分许,新化县洋溪镇白地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邹某焱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因抢救无效于12月18日死亡。12月20日,肇事逃逸的驾驶员邹某恒被控制。

经查,邹某恒,男,48岁,洋溪镇某村村支书,其无证驾驶(驾驶证曾因二次酒驾被吊销)未挂牌的红色小车碰撞邹某焱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肇事后当场驾车逃逸。现邹某恒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新化公安侦查该案过程中,12月17日,曾某清(男,44岁,洋溪镇长岗岭村人)到洋溪派出所投案自首,自称为肇事小车司机。办案民警调查后,发现邹某恒为逃避法律责任,找到伍某宗(男,48岁,上梅镇华新社区居民)、曾某南(男,56岁,洋溪镇长岗岭村人)帮助策划,由曾某清表演一出“顶包戏”,企图蒙混过关。现曾某清、伍某宗、曾某南均因涉嫌包庇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邹某恒肇事时所驾车辆。受访者供图

曾因饮酒驾驶撞伤两辅警

今日(24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新化县公安局了解到,肇事者邹某恒在今年6月20日曾开着上述肇事车辆撞伤辅警后逃逸。当日晚11时许,新化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刘浪、刘斌等人在明德学校例行巡逻后,驶入县政府东北角岔路口时,一辆红色小轿车疾驰而来,撞飞警用巡逻摩托车后当场逃逸,辅警刘浪、刘斌受伤,后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

随后民警在洋溪镇高铁新村将该肇事车辆查获。 6月21日凌晨2时30分许,肇事逃逸司机邹某恒到洋溪派出所投案自首。办案人员对邹某恒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邹某恒系饮酒驾驶。

新京报记者 张彤

编辑 潘佳锟 校对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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