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09:02:37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6月7日)上午,市民王先生、宫女士将一面写有“忠于职守,一心为民,追击逃逸,敬业正直”的锦旗送到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驻地,对大队事故组办案民警窦宝、张建明、王维三名事故办案民警认真履职、敬业为民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赞扬。
2022年1月10日23时30分许,王先生骑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平西府西三路TBD云集中心西侧处,被一辆由后方驶来的电动自行车撞倒,造成王先生受伤。事发后,电动车骑车人将王先生送至王府中西医结合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王先生右臂骨折,需要进一步治疗,而肇事者在此过程中却离开了医院。王先生寻找无果后,当即选择了报警处理。
接到报警后,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事故组办案民警窦宝、张建明、王维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连夜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调取事故现场周边及医院内的监控录像,但受到夜间照明条件影响,事发现场和道路沿线未获得有价值线索。
民警随即将侦办重心转为医院收费大厅内的一段视频监控,并将相关案卷证据资料上报市交管局事故处,同时依托警务融合机制,寻求公安分局相关技术部门的支持。通过大量的分辨处理技术分析,4月27日,公安部门提取到了嫌疑人的关键影像,锁定了肇事嫌疑人杜某。
4月28日,杜某被传唤至沙河交通大队接受调查,其对1月10日晚交通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至此,这起电动自行车撞自行车逃逸的“小逃”案件,经过昌平警方3个多月开展大量的侦破工作,使得该起事故告破且得到了圆满解决。
文/本报实习记者 王静
通讯员 李建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