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07:31:20来源:法律常识
5月6日,多名广州天河“1.11”车祸受害者的家属告诉记者,他们收到法院通知,称该案的被告温庆运不满意一审判决,已向广东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最近,温庆运案的受害人家属收到了一份一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被告温庆运在审讯中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表示撞人是一时冲动,没有预谋,“看到人群就想发泄内心的不满”。温庆运的律师曾试图申请精神鉴定,但被驳回。
1月11日下午5点25分,广州市天河路体育东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撞到了行人,导致5人死亡,13人受伤。接到报警后,广州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理,并协助救治伤者。事故司机是一名22岁的男子,来自广东揭阳。他已经被警方控制。
1月14日,广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天河“1·11”驾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4月18日,广州天河“1·11”驾车撞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温庆运被判处死刑。一位参与此次庭审的受害者家属告诉记者,在庭审中,温庆运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情绪波动,相对平静,说话很少,也没有解释当天为何会做出如此疯狂的行为。此外,温庆运并没有向受害者及其家属、社会公众等道歉,只是说了一句“后悔”,但没有具体说明对什么感到后悔。
据受害者家属透露,在撞人事件中,他们失去了唯一的孩子,这对整个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当他们听到温庆运被判处死刑时,他们的“心里才稍微好受些”。受害者家属普遍要求的是“最低刑罚是死刑”。据了解,事发后,受害者家属并未与温庆运的家属接触过,对方也未承担相关费用。目前,部分受害者家属已提出民事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