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0:35:43来源:法律常识
5月17日22时54分左右,三江县黄排村附近的高速桥底,一辆无号牌改装的“三轮车”与一辆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受伤及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三轮车”逃离现场。
案情发生后,三江县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看到,摩托车驾驶人倒在地上无法动弹,其身上能闻到浓烈的酒气;一辆黑色摩托车翻倒在旁,车尾箱等零部件损坏散落一地。120急救人员对摩托车驾驶人的伤进行了及时的检查和处理后,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民警通过调取该路段的道路监控,发现与摩托车发生碰撞的是一辆改装的“三轮车”,且无牌照,当晚发生交通事故后,“三轮车”仅在现场作短暂停留后便逃离了现场。
通过“三轮车”的行车轨迹显示,当晚发生事故之前,该车曾拉着一车竹子走同一条路线去往黄排村附近某厂区。随后民警走访了解到,该车辆驾驶人为兰某某,三江县古宜镇人,事故发生后其驾车从黄排村往三江县城方向逃往大里屯。5月18日中午12时,办案民警在兰某某家中将其抓获归案,并找到了涉事的“三轮车”。
据兰某某交代,当晚他拉竹子到黄排后于22时左右原路返回,行驶到黄排高速桥底时,对向一辆摩托车摇摇晃晃地行驶在路中间,两车交汇时摩托车可能是刮到了“三轮车”的后视镜,随后就翻倒在地了。兰某某说自己停下车去查看对方情况,没有看到对方有外伤或者流血,便以为对方只是醉酒睡着了。
“我的车子是黑车,我不敢报警,就继续开车回家了……”兰某某说车辆是他前几年在外地购买的,没有任何发票手续,更没有买过保险,后排加装的4个轮子是为了方便在拉货时能够拉长伸缩多装货物。关键是,兰某某表示自己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另一边民警了解到,摩托车的驾驶人黄某某事发时疑似饮酒,便对其进行了抽血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竟高达20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而此次事故也造成了黄某某的颅内出血、左腿被截肢的严重后果,目前仍在医院进行治疗中。
一个无牌无证驾驶改装车辆,一个醉酒驾驶摩托车,此次事故目前还在做进一步的调查判定当中,但双方为自己的违法行所付出了的代价可想而知。
柳州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应该第一时间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拨打报警电话,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肇事逃逸、醉驾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面临其应有的法律处罚;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行驶,是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的有效保障。希望大家都能出行平安!
(南国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