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9 11:30:12来源:法律常识
昆明交警 昨天
5月25日晚20时53分
一名市民在追赶
一辆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
然而追赶无果
这位市民为什么会追赶车辆?
这到底发生了什么?
同一时间
昆明交警七大队指挥室的报警电话响起
蜀黍,一辆红色的大货车将人撞死了,你们快来!
请问事发地点在哪里,民警立即出警!
在林溪路冷冻库路段。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迅速展开现场勘查工作。经勘查,现场除一名男性死者以及死者身上的遗留物品外,并无其他线索。
民警通过现场走访和询问报警人得知,事故车辆为一辆红色牵引车,由于事发时天色较暗,目击者并未看清肇事车牌号码。
大队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侦破预案,成立专案组,同时安排人员立即调取事发地附近路段监控,查询线索。经过分析研判该时间段卡口监控视频,民警将目光锁定了一辆号牌为皖K的重型半挂牵引车。
锁定肇事嫌疑车辆后,民警再次对该车行驶轨迹进行追查,发现嫌疑车在进入晋宁区龙城镇后就再无活动轨迹。
随后,民警彻夜赶赴晋宁龙城镇,连夜对该区域内的物流停车场进行逐一走访排查。经过民警的不懈努力,次日凌晨1时30分,肇事嫌疑车辆最终在龙城镇某停车场内被查获。
目前,肇事嫌疑人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法律链接
交通事故逃逸者必负全责,情节严重还将受到交通肇事罪的追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了不同的处罚,分别适用于以下不同的情形: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正义永远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