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30 12:01:43来源:法律常识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报警、打保险公司电话,这是一个常识性问题,如果有伤员,还得拨打120!然而,韶关一驾校教练将一名行人撞倒后,没有停车报警,而是弃车逃逸,致该行人当场死亡!
2020年3月8日20时35分左右,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接警后前往处理,发现被害人黄某当场死亡,肇事者不知所踪,肇事车辆被留在了现场。随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将肇事司机李某抓获归案,却得知他是一名驾校教练。
事发当晚,李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南雄市湖口镇坪地桥路段时,不慎碰撞正在横过公路的行人黄某,以及路边的电线杆,导致黄某当场死亡、车辆及电线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李某弃车逃离现场。
2020年4月1日,经南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2020年6月24日被刑事拘留。
经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南雄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并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肇事后逃逸,依法予以惩处。
鉴于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并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依法予以从宽处理。遂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此外,被害人家属就被害人民事赔偿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李某向被害人家属支付赔偿金共计80余万元。
酒驾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市民们在出行时需注意疫情防控、安全理性出游。与亲朋好友欢聚时难免小酌一杯,请谨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驾驶人酒后切勿侥幸上路,把自己和他人暴露在危险之中。亲朋好友要主动劝阻驾驶人酒后驾车,守法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道路交通环境。
酒驾的危害有哪些?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情绪失控。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驾驶。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