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解]爆料知识:交通肇事重伤检察院,常州九龙灯具厂火灾事故分析

时间:2023-05-30 18:14:47来源:法律常识

酒后开车发生事故,为了走保险,请来同事顶包,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最后却双双受罚。2022年4月,常州经开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醉酒驾驶顶包案,除了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理外,还建议公安机关对顶包人进行行政处罚。

2021年4月的一天凌晨,在常州经开区一高速桥洞内,一辆轿车撞上了路中间的隔离护栏,车辆和护栏碎片散落一地。交警接到群众报警后到达现场发现,这是一起单方事故,没有人员受伤。车上四名男子酒气熏天,均称自己不是驾驶员,其中一名男子彭某告诉交警,驾驶员回去取东西不在现场。随后,匆匆赶来的男子黄某上前自称是驾驶员,还从车里拿出了行驶证和保单。发觉可疑,交警将车上人员带回交警中队进行思想教育,同时调取沿路监控画面。很快,黄某主动承认事故发生时自己不在现场,而是临时被同事彭某叫来顶包的,彭某才是事故发生时的驾驶员。经检测,彭某体内血样乙醇含量为104.1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彭某交代,当天晚上与4个同事一起吃饭喝酒,酒后觉得自己喝得不多,便心存侥幸开车上路,发生了事故。但因为喝了酒,怕保险公司不理赔,就打电话请关系好的同事黄某来替自己顶包,还告诉了黄某行驶证和保单放置的位置。谁知黄某还没赶到,交警就接到群众报警到达现场。而黄某觉得只是撞了护栏,帮个小忙走保险而已,便碍于同事交情应承下来。

最终,这对“中国好同事”,近日一个因危险驾驶罪被常州经开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另一个受到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检察官说法

今年是我国醉驾入刑的第12个年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即便如此,仍有驾驶员心存侥幸,明知故犯,酒后上路。发生事故后,又为了逃避处罚或者骗取保险理赔,拉身边的朋友同事下水,可真是错上加错!

事实上,交通肇事顶包行为,绝不仅仅是“帮个小忙”,而是妨碍公安机关案件调查和司法公正的违法行为,甚至可能涉嫌犯罪。因此,“顶包”往往帮不了别人,还会让自己面临处罚,实在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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